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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擴充之期間為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至115年12月15日止,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案之履約保證金,得標商應於甲方書面通知日次日起7個日曆天以內繳交履約保證金一定金額新臺幣124,459元,並不得以原案之履約保證金轉換或代之。
2.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489,184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3路9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紙本每份新臺幣300元整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物料供應室(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承商加工狀況不佳,為確保本廠標的品質。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物供室) 2.郵遞方式投標者請郵寄:高雄市前鎮郵局第二十六號信箱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次日起15個日曆天內(含),餘詳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12年5月17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12年5月26日前提出異議。
2.履約期限:
(1)乙方應於簽約日次日起15個日曆天以內提供進廠維修人員名單及專業責任險等三項保險證明 (詳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二 O 五廠內購勞務採購契約通用條款第十條,保險資料請附正本),供甲方(設施供應室)辦理維修人員安全查核及保險查核,上列文件由甲方(設施供應室)審認判定結果。若逾期未提供進廠維修人員名單及專業責任險等三項保險證明,依契約附加條款(一)第九點規定辦理。
(2)詳如契約附加條款(一)第三點規定辦理。
3.本案採開口式契約模式,預估數量係便於乙方評估投標、履約成本,以決標之折扣率計列契約,並以實作數量計價付款,決標後以決標折扣率及招標文件載明之預估數量及預估貨款製作契約,並以預算(預估貨款總價)為上限之採購。本案採購項目僅為預估數量,不得解釋為甲方有向乙方採購「一定數量」之義務,若逾契約效期雖未全數完成履約,契約亦自然終止;本案契約有效期限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至113年12月15日止或於前述期限內全案預估貨款總價履行完成且無待解決事項時,契約即自動終止。
4.採單一折扣率報價、單一折扣率決標方式。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地址806高雄市中山三路98號、電話/傳真:07-333001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