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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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3路9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紙本每份新台幣300元整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物料供應室(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生產服務基金-生產二0五廠409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8/2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專人送達: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物供室)2.郵遞方式投標者請郵寄:高雄市前鎮郵局第二十六號信箱
履約期限
乙方應自接獲甲方書面通知日之次日起120個日曆天以內餘如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許可登記證明文件: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登記出進口廠商證明 (請檢附列印自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網站「出進口廠商管理系統」廠商資料查詢結果頁面供審,統一編號須相符且廠商現況進出口資格均為「有」)。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登記出進口廠商證明 (請檢附列印自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網站「出進口廠商管理系統」廠商資料查詢結果頁面供審,統一編號須相符且廠商現況進出口資格均為「有」)。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11年6月24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11年7月3日前提出異議。
2.履約期限:
(1)乙方應自簽約日次日起7個日曆天以內提供申辦輸入許可相關文件及輻射防護人員名單(含證書影本) 1 份,交由甲方(職安室)辦理申辦作業及審查。輸入許可證經「原子能委員會」核定後由甲方另行書面通知,若逾期未提供導致作業期程延誤,乙方不得據以免除相關罰則及展延交期不計罰。
(2)乙方應自接獲甲方書面通知日之次日起120個日曆天以內乙次將採購標的併相關文件(詳如清單(十八)備註10.檢驗方法:(2)規定)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相關文件若未檢附視同未完成交貨)。
3.配合國家防疫工作,投標商至營區應全程配帶口罩並配合實施體溫量測及消毒作業,有發燒、感冒等症狀者,不得進入營區。
4.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至111年12月31日,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本案先行辦理招(開)標作業,符合採購法第52條決標原則之投標廠商,以保留方式辦理,俟預算奉核後始得辦理決標及後續簽約事宜;若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1項7款規定不予決標(投標廠商報價單有效期應至本案宣布決標日止)。
5.本案前於111年5月27日辦理第1次開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4款及第84條第1項辦理暫停開標程序,故本次開標仍需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地址806高雄市中山三路98號、電話/傳真:07-333001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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