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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3路9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紙本每份新臺幣3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生產服務基金-生產二0五廠409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9/24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3路98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30個日曆天以內,餘詳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10年7月21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
異議者,於110年7月30日前提出異議。
2.本案為單價報價,預算單價為新臺幣610元整。
3.配合國家防疫工作,投標商至營區應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實施體溫量及消毒作業,有發燒、感冒等症狀者,不得進入營區。
4.履約期限:
(1)樣品確樣:乙方應於決標日次日起30個日曆天以內(含樣品及樣布借領作業)製供樣品1組,逕送甲方辦理確樣【另確樣所需標準樣品及樣布借還方式詳如清單(18)備註22.其他(17)規定,標準樣品及樣布請於確樣交貨時歸還甲方,若未交回視同未完成交貨】。
(2)各批半成品材料抽樣:確樣合格後,乙方應於甲方書面通知次日起30個日曆天以內備妥該批次生產所需全數半成品材料,並書面通知甲方辦理抽樣。【半成品材料抽樣:1000丹尼尼龍布2份(每份3碼)、尼龍紗帶(1吋或3/4吋,二擇一)2份(每份12碼)、三層針織網布2份(每份3碼)(上述各項一份檢驗,一份備存樣)】
(3)各批成品交貨:半成品材料檢驗合格後,乙方須於甲方書面通知次日起60個日曆天以內,依通知數量(每批通知數量以1,000~5,000組為原則,各批通知交貨間隔至少10個日曆天;末批未達1,000組時,乙方仍須依甲方通知契約總量內履行契約交貨)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地址806高雄市中山三路98號、電話:07-3330010、傳真:07-3346221)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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