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E09294P241 已決標公告

鉭管熱交換器乙座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柏夫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510,000
原始預算
$ 5,51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代碼 3.5.10.10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22 - 鐵, 鋼或鋁製大桶、水箱及容器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先生
聯絡電話 (07)3346141#757817
機關代碼 3.5.10.100
單位名稱 第205廠
機關地址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3路98號
聯絡人 王先生
聯絡電話 (07)3346141#757817
傳真號碼 (07)3330010
電子郵件信箱 205mpcab@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8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3路9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紙本每份新台幣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21 10:00
開標時間 109/12/21 13:30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物料供應室(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投標文件標價3%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第205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生產服務基金-生產二0五廠409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2/1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專人送達: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物供室)2.郵遞方式投標者請郵寄:高雄市前鎮郵局第二十六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第一階段文件審查合格日次日起90個日曆天(含)內,餘詳附加。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繳稅證明。 2.依政府採購法「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第6款-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投標廠商有違法或違約等行為,經本廠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原解除契約廠商後,於程序進行期間,尚未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屬有履約能力之疑義者,不得參與,判定為不合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09年12月15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09年12月24日前提出異議。 2.開標時間及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如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及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3.配合國家防疫工作,投標商至營區應配合實施體溫量測及消毒作業,有發燒、感冒等症狀者,不得進入標場。 4.履約期限:(1)第1階段:乙方應於簽約日次日起20個日曆天以內,將「附件3-第1階段文件審查表」所列文件(若未檢附視同未完成交貨),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   (2)第2階段:乙方應於第1階段文件審查合格後,自接獲甲方書面通知次日起90個日曆天以內,依「附件3-第1階段文件審查表」設計圖說及「附件4-製作及安裝規範(三、標的製作及交貨)」製作採購標的,並檢附「附件3-第二階段文件審查表」所列文件(若未檢附視同未完成交貨),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地址806高雄市中山三路98號、電話:07-3330010、傳真:07-3346221)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21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10.100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先生
聯絡電話
(07)3346141#757817
機關代碼
3.5.10.100
單位名稱
第205廠
機關地址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3路98號
聯絡人
王先生
聯絡電話
(07)3346141#757817
傳真號碼
(07)3330010
電子郵件信箱
205mpcab@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8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3路9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紙本每份新台幣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21 10:00
開標時間
109/12/21 13:30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物料供應室(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投標文件標價3%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第205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生產服務基金-生產二0五廠409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2/1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專人送達: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物供室)2.郵遞方式投標者請郵寄:高雄市前鎮郵局第二十六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第一階段文件審查合格日次日起90個日曆天(含)內,餘詳附加。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繳稅證明。 2.依政府採購法「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第6款-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投標廠商有違法或違約等行為,經本廠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原解除契約廠商後,於程序進行期間,尚未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屬有履約能力之疑義者,不得參與,判定為不合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09年12月15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09年12月24日前提出異議。 2.開標時間及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如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及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3.配合國家防疫工作,投標商至營區應配合實施體溫量測及消毒作業,有發燒、感冒等症狀者,不得進入標場。 4.履約期限:(1)第1階段:乙方應於簽約日次日起20個日曆天以內,將「附件3-第1階段文件審查表」所列文件(若未檢附視同未完成交貨),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   (2)第2階段:乙方應於第1階段文件審查合格後,自接獲甲方書面通知次日起90個日曆天以內,依「附件3-第1階段文件審查表」設計圖說及「附件4-製作及安裝規範(三、標的製作及交貨)」製作採購標的,並檢附「附件3-第二階段文件審查表」所列文件(若未檢附視同未完成交貨),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地址806高雄市中山三路98號、電話:07-3330010、傳真:07-3346221)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2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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