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huangweisu@gmail.com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3路9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紙本每份新台幣300元整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物料供應室(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第1組新臺幣138,000元整,第2組新臺幣120,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4/0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物供室)2.郵遞方式投標者請郵寄:高雄市前鎮郵局第26號信箱
履約期限
分組交貨,詳附加說明5.及計畫清單交貨時間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參考主管機關範本內容,自訂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廠商納稅證明、丙等(含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及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公告如有誤刊,則以投標單為主。
2.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09年1月19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09年1月24日前提出異議。
3.開標時間及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如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及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4.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投標資格文件請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發之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自經濟部、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列印公開之登記資料併附投標。若仍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為資格證明文件,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為不合格廠商。
5.交貨時間:
第1組(第1-2項):
第1項:
(1)乙方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25日曆天內繳交相關人員基本資料(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等資料)、保險單正本1份及繳費收據副本1份,由甲方保防部門審查,俟完成查核後方可進行標的安裝。
(2)乙方應自簽約日之次日起45日曆天內將案內標的物及相關文件(詳如「(21)附件:3.文件審查表」)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高雄市大樹區姑山里姑山路112號)完成交貨。
第2項:
(1)乙方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25日曆天內繳交相關人員基本資料(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等資料)、保險單正本1份及繳費收據副本1份,由甲方保防部門審查,俟完成查核後方可進行標的安裝。
(2)乙方應自簽約日之次日起45日曆天內將案內標的物及相關文件(詳如「(21)附件:3.文件審查表」)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高雄市大樹區姑山里姑山路112號)完成交貨。
第2組(第3項):
第1階段:
(1)乙方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10日曆天內繳交:
A.相關人員基本資料(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等資料)、保險單正本1份及繳費收據副本1份,由甲方保防部門審查,俟完成查核後方可進行標的安裝。
B.將「(21)附件:3.文件審查表」第1階段文件,乙次送達甲方(原料製造所)完成第1階段項目交貨。
第2階段:
(3)乙方應自第1階段文件審查合格並電話通知次日起80日曆天內將案內標的物及相關文件依「(21)附件:3.文件審查表」第2階段文件內容,1式5份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高雄市大樹區興田里35號)完成交貨。
6.各組公告預算第1組:預算金額為新臺幣4,600,000元整(第1項為新臺幣1,700,000元整,第2項為新臺幣2,900,000元整),第2組:預算金額為新臺幣4,000,000元整(第3項為新臺幣4,000,000元整)。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地址806高雄市中山三路98號、電話:07-3330010、傳真:07-3346221)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