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E09043P035 已決標公告

耐酸泵(硫酸)等2項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聖鐘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54,800
原始預算
$ 1,200,000
底價金額
$ 961,100
決標折數
99.3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代碼 3.5.10.10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2 - 幫浦, 壓縮機, 液壓與氣動引擎, 閥門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小姐
聯絡電話 (07) 3346141 #757819
機關代碼 3.5.10.100
單位名稱 第205廠
機關地址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3路98號
聯絡人 鄭小姐
聯絡電話 (07)3346141#757819
傳真號碼 (07)3346221
電子郵件信箱 cony66@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3路9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紙本每份新臺幣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1/15 17:00
開標時間 109/01/16 10:00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物料供應室(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投標文件標價百分之三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2/0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物供室)2.郵遞方式投標者請郵寄:高雄市前鎮郵局第二十六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次日起180個日曆天(含)內乙次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參考主管機關範本內容,自訂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繳稅證明,餘詳「採購計畫清單及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公告如有誤刊,則以投標單為主 2.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09年1月9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09年1月18日前提出異議。 3.開標時間及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如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及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4.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投標資格文件請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發之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自經濟部、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列印公開之登記資料併附投標。若仍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為資格證明文件,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為不合格廠商。 5.交貨時間: (1)乙方於簽約日次日起180日曆天(含)內乙次將採購標的及檢附文件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   (2)繳交文件如下:   (a).原廠機(儀)具型錄5份(原製造商出具)。   (b).繁體中文操作手冊或規格文件、安全注意事項各5份(原製造商、出貨商或得標商出具)。 (c).製造證明(2019年1月以後製造之新品)5份(原製造商出具)。   (d).防爆證明5份(需工研院或國際認證)。   (e).全泵體原廠材質證明5份(原製造商出具)。   (f).出廠測試報告5份(原製造商出具)。   (g).進廠安裝人員名單、保險單正本1份及繳費收據副本1份,本文件廠商亦可先行繳交。   (3)以上文件若為原文者,乙方需併同繳交正體中文譯本。 6.同等品: (1)本案稱「同等品」,乙方繳交品項經甲方審查認定,其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不低於招標文件所要求或提及者,同等品審查依「(21)附件:同等品審查表」之表列項次所列規範為合格標準評斷依據。   (2)投標商若欲繳交同等品,須於投標時備齊相關文件及填列同等品審查對照表「同等品規格」欄(含同等品之廠牌、佐證型錄、規格書或技術手冊等文件)供甲方鈍炸所審查。   (3)同等品審查相關文件(同等品審查對照表、細部規格、佐證型錄),應併同投標資料文件一併投遞。   (4)廠商以同等品投標者,其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格,於決標後納入契約執行,並作為驗收之依據。   (5)案內同等品審查,由申購單位鈍炸所召開審查會議或委託專業單位審查(任一項審查項目不符即判定不符)。     (6)同等品審查由甲方攜回審查,並將審查結果另行通知回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地址806高雄市中山三路98號、電話:07-3330010、傳真:07-3346221)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1/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10.10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小姐
聯絡電話
(07) 3346141 #757819
機關代碼
3.5.10.100
單位名稱
第205廠
機關地址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3路98號
聯絡人
鄭小姐
聯絡電話
(07)3346141#757819
傳真號碼
(07)3346221
電子郵件信箱
cony66@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3路9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紙本每份新臺幣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1/15 17:00
開標時間
109/01/16 10:00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物料供應室(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投標文件標價百分之三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2/0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物供室)2.郵遞方式投標者請郵寄:高雄市前鎮郵局第二十六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次日起180個日曆天(含)內乙次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參考主管機關範本內容,自訂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繳稅證明,餘詳「採購計畫清單及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公告如有誤刊,則以投標單為主 2.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09年1月9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09年1月18日前提出異議。 3.開標時間及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如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及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4.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投標資格文件請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發之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自經濟部、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列印公開之登記資料併附投標。若仍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為資格證明文件,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為不合格廠商。 5.交貨時間: (1)乙方於簽約日次日起180日曆天(含)內乙次將採購標的及檢附文件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   (2)繳交文件如下:   (a).原廠機(儀)具型錄5份(原製造商出具)。   (b).繁體中文操作手冊或規格文件、安全注意事項各5份(原製造商、出貨商或得標商出具)。 (c).製造證明(2019年1月以後製造之新品)5份(原製造商出具)。   (d).防爆證明5份(需工研院或國際認證)。   (e).全泵體原廠材質證明5份(原製造商出具)。   (f).出廠測試報告5份(原製造商出具)。   (g).進廠安裝人員名單、保險單正本1份及繳費收據副本1份,本文件廠商亦可先行繳交。   (3)以上文件若為原文者,乙方需併同繳交正體中文譯本。 6.同等品: (1)本案稱「同等品」,乙方繳交品項經甲方審查認定,其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不低於招標文件所要求或提及者,同等品審查依「(21)附件:同等品審查表」之表列項次所列規範為合格標準評斷依據。   (2)投標商若欲繳交同等品,須於投標時備齊相關文件及填列同等品審查對照表「同等品規格」欄(含同等品之廠牌、佐證型錄、規格書或技術手冊等文件)供甲方鈍炸所審查。   (3)同等品審查相關文件(同等品審查對照表、細部規格、佐證型錄),應併同投標資料文件一併投遞。   (4)廠商以同等品投標者,其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格,於決標後納入契約執行,並作為驗收之依據。   (5)案內同等品審查,由申購單位鈍炸所召開審查會議或委託專業單位審查(任一項審查項目不符即判定不符)。     (6)同等品審查由甲方攜回審查,並將審查結果另行通知回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地址806高雄市中山三路98號、電話:07-3330010、傳真:07-3346221)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1/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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