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littlejean63@yahoo.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3路9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紙本每份新台幣100元整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物料供應室(開標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8/19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物供室)2.郵遞方式投標者請郵寄:高雄市前鎮郵局第二十六號信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參考主管機關範本內容,自訂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繳稅證明,餘詳「採購計畫清單及投標須知」。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購領請至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物供室)。
2.通信函索標單請附72元回郵大信封乙只及標單工本費現金100元,請於信封註明函索案號及品名。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工本費每份新台幣100元正 。
收受報價或企劃書方式及地點
1.郵遞方式投標者請郵寄:高雄市前鎮郵局第二十六號信箱。
2.專人送達請送至:高雄市中山三路98號(物供室)。
3.投標文件請依投標須知說明填妥各項資料後於截標前寄達,以前鎮郵局落地郵戳為憑,逾時無效。
開標地點_2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物供室)。
其他
1.本公告如有誤刊,則以投標單為主
2.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自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日內(108年5月24日前),以書面或傳真向本廠申請釋疑,本廠自收受疑義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內,將以書面答覆申請釋疑之廠商,必要時得公告之;若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由本廠另行公告,並視需要延長等標期。
3.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應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四分之一日內,並不少於10日內提出,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08年5月27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另對決標過程有異議者,請於決標後15日內以書面或傳真向本廠申請釋疑。
4.開標時間及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如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及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5.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投標資格文件請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發之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自經濟部、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列印公開之登記資料併附投標。若仍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為資格證明文件,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為不合格廠商。
6.投標及開標方式:
(1)本案採公開招標方式辦理乙次投標、分段開標採購(第一階段為資格、規格標,第二階段為價格標),投標商須於等標期間(30個日曆天)將投標文件【資格文件(含押標金單據)、價格文件分封】樣品2個及SOP(包含加工道次、使用設備規格)【依藍圖(M12183)製作,樣品外包裝須註明案號、廠商名稱、數量及『樣品』字樣】乙次同時投遞,且同一投標商若有任一標封(投標文件、樣品)未能於截止投標前送達,均視同無效標。(2)樣品檢驗:由甲方檢驗所依成件驗收規格(M12183-1)檢驗,樣品尺寸合格率須達100%。(3)資格、規格標先開,俟甲方資格審查及樣品檢驗完成後再以書面通知所有參標廠商至甲方,由甲方宣布審查結果後,不合格廠商押標金及報價文件辦退,合格廠商續開價格標。(4)投標廠商於第一階段規格(標)之樣品一經檢驗合格,如後續發生廢標或流標情形,本案須重新辦理招標,規格標合格廠商得免再交樣品實施檢驗(僅限於本案),另資格及價格標文件部分,仍須依原訂條件投標。(5)投標廠商繳交樣品不論檢驗合格與否均不予發還。
7.交貨時間:
乙方應自決標日之次日起15個日曆天(含)內提供生產計劃進度表(內容包含生產設備、工具數量、生產人力、原料獲得時間、日產能、預定交貨時間、生產地點)。(1)第一批:乙方應自決標日之次日起算50個日曆天(含)內將採購標的20個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2)第二批:乙方應自決標日之次日起算120個日曆天(含)內將採購標的30個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地址806高雄市中山三路98號、電話:07-3330010、傳真:07-3346221)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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