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03 09: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03 13: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其他: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若決標簽約日逾該起始日,則以實際簽約日之次日起算)至116年12月31日止,餘詳如「廢木材混合物清運處理案附加條款」。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履約時間短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規定許可清除、處理方式而設立之合法廢棄物清除、處理或清除處理機構,並領有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證明文件,其中應有投標標的物之登記(D-0799廢木材混合物),其清除、處理方式須與本場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提報核可方式相符(中間處理方法;焚化處理;最終處置方式:掩埋),請於投標時併附影本以供審查。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附加說明
1.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本案採單價報價、單價決標,開口式契約之作業模式,以各項實作數量計價付款,決標後依分項決標單價及招標文件載明之預估數量製作契約,並以各項預算金額為採購上限。(投標廠商各項單價報價不得逾預算單價,如逾預算單價,判定不合格)。 3.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4.其他: (1)如有問題請打電話較為快速: 針對開標問題-吳先生(02)27850271轉5603~5 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古先生(02)27850271轉5242~6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民國115年10月30日前以書面向本廠提出、另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115年11月9日止,前述疑義或異議(適逢假日則延至次一上班日)逾時提出或未具名者本廠得不予受理。 (2)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5.除上述文件外還須檢附(1)廠商聲明書(附錄五)、(2)報價單(附錄六-1)、(3)報價單(附錄六-2)、(4)廠商參與政府採購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附錄19)、(5)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附錄二十二)、(6)領標電子憑據。 (1)廠商聲明書,是否分包原住民廠商,如沒有請在金額部分填寫0元。 (2)納稅證明請檢附最新一期或前一期。 (3)領標電子憑據務必檢附(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 6.本案採購計畫清單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及勞務供應(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且禁用非法人士來廠履約;另乙方提供履約服務之人員須具有勞保身分。 7.案內採購標的(含所需原物料)不得向北韓購買或轉運來自北韓之煤炭、鐵、鐵礦石、銅、鎳、銀、鋅等。 8.本案可能因突發事故、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9.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2廠(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電話:02-27850271轉5603、傳真:02-27857425)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fetched_at
2026-10-29T01:41:50+08:00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