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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招)標:徐先生(02)27850271分機655607;技術規格:唐宮鈺(03)9882104分機20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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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mpc_02q734@mail.mil.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會客室2樓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廠商報價總金額5%(無條件捨去至個位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生產服務基金-生產二0二廠404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9/22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會客室);郵遞:南港昆陽郵局第1號信箱。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第1批自簽約日之次日起150日曆天,第2批自本廠通知次日起150日曆天,詳採購計畫清單備註7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一、領標:
僅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不提供現場領標或郵遞領標;如電子領標文件內容與招標公告內容不一致時,請向本廠請求釋疑,如無請求釋疑,以招標公告為準。
二、投標:
(一)現場投標:應於規定截止時間前投入本廠「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營區旁之會客室) 將投標文件先行交由機關值勤人員填妥廠商投標收執聯(第一聯廠商請自存、第二聯黏貼於投標文件背面),完成上述手續後,由廠商自行投入標箱內,完成投標程序(上班時間0800~1700時,中午用餐時間為1200~1300時)。
(二)郵遞投標:應於規定截止時間前寄達「南港昆陽郵局第1號信箱」(以郵局落地郵戳或收件登錄時間為憑)。
(三)電子投標:應於規定截止時間前,按電子投標相關規定傳輸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三、廠商疑義、異議:
(一)廠商如對本案有疑義(對招標文件內容)或異議(認為本廠辦理本案採購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均請以中文書面於下列期限前向本廠提出(適逢假日則延至次一上班日),逾時或未具名者,本廠得不予受理:
1.疑義:115年6月15日前。
2.異議:115年6月22日前。
(二)本廠聯絡資訊如後:
1.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2.聯絡電話:開標事宜請洽本廠招標單位採購管理科(02)2785-0271轉655607(徐雇員);另有關本案採購條件、技術性及規格事宜請洽申購單位(03)9882104轉205811(唐宮鈺)。
3.傳真電話:(02)2785-7425(廠商如傳真文件予本廠者,請務必來電確認文件是否確實傳送成功)。
(三)為加速解決廠商疑義、異議問題,建議廠商先以電話洽詢。
四、開標方式、決標方式及原則:
(一)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及總價報價、總價決標,並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二)本案預算尚未奉核,為加速購案遂行,故先行辦理招標作業,如有廠商符合決標資格者,將予保留決標,並俟預算奉核後,再行決標及簽約;倘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規定不予決標。
五、廠商投標文件(詳如投標須知二十三,相關資料請確實完成填寫用印):
(一)公司或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投標須知附錄五「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項次十四.如非原住民個人或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且得標後亦無分包予原住民個人或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者,請於金額欄位處填寫0元)。
(四)投標廠商報價單(如投標須知附錄六-1以單、總價報價之報價單)。
(五)投標須知附錄十九「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如投標時未提出者應於簽約或正本核對前補正,未依規定期限提出者,本廠得暫停給付價款至得標廠商提出為止) 。
(六)投標須知附錄二十一「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如未檢附者不判為不合格,惟投標廠商仍應依本廠通知提供)。
(七)投標須知附錄二十二「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如未檢附者不判為不合格,惟最遲應於簽約時檢附)。
(八)領標電子憑據。(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九)押標金:詳如本附加說明八及投標須知三十。
(十)廠商如欲以同等品交貨者,請依案內招標文件之採購計畫清單備註18規定辦理。
六、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繳納押標金(額度為投標廠商報價總金額5%【無條件捨去至個位數】),繳納方式詳如投標須知三十、(五);另囿於「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繳納」方式行政作業費時,完成押標金退款時程冗長,故建議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方式繳納(開標後無待解決事項即可逕行退還)為佳,請投標廠商自行評估繳納方式。
七、本案原訂115年5月5日開標,因須修訂招標文件內容,遂不予開標;經檢討本次(修訂後第1次)招標文件相較前次修訂內容摘要如下:
(一)採購計畫清單附件2.「驗收檢驗項目表」項次1及項次2之文件檢驗「檢驗內容」欄:刪除「1.7 須提供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驗證機構型式驗證合格證明書及張貼合格標章,機具須符合 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其他相關法規(規則) 。」。
(二)採購計畫清單附件3.「同等品審查表」:
1.項次4「電子游標卡尺」之「參考廠牌(規範或標準)」欄:2.尺寸及精度:「200 ㎜×0.01 ㎜」修訂為「150 ㎜×0.01 ㎜」。
2.項次6「氣動黃油槍」之「參考廠牌(規範或標準)」欄:1.「360度旋轉手」修訂為「360度旋轉手把」。
八、若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者,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一上班日,本廠不再另行通知。
九、其餘未載明事項,詳如本案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二0二廠(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電話:02-27850271轉5603-5、5067、傳真:02-2785742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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