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B15020P017 已決標公告

砲架所變電站供電設備維修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永瑞興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580,000
原始預算
$ 5,500,000
底價金額
$ 4,785,000
決標折數
74.8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代碼 3.5.10.10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啓榮
聯絡電話 (02)27850271#5603
機關代碼 3.5.10.100
單位名稱 第202廠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聯絡人 吳啓榮
聯絡電話 (02)27850271#5603
傳真號碼 (02)27857425
電子郵件信箱 mpc_02q734@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0/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4/10/21 09:00
開標時間 114/10/21 13:30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履約管理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會客室):郵遞:南港昆陽郵局第1號信箱。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自簽約次日起200日曆天(含)內完成材料驗收;完成材料驗收後俟甲方函告日起60日曆天(含)內完成維修,餘詳如計畫清單備註7。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具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台灣區電器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納稅證明等。
附加說明 1.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本案採總價報價、總價決標。 3.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1)如有問題請打電話較為快速: 針對開標問題-吳先生(02)27850271轉5603~5 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詹先生(02)27850271轉655662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民國114年10月13日前以書面向本廠提出、另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114年10月20日止,前述疑義或異議(適逢假日則延至次一上班日)逾時提出或未具名者本廠得不予受理。 (2)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投標廠商資格: 「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具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台灣區電器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納稅證明等。 5.除上述文件外還須檢附(1)廠商聲明書(附錄五)、(2)報價單(附錄六-1) (3)廠商參與政府採購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附錄19)、(4)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附錄二十二)、(5)領標電子憑據。 (1)廠商聲明書,是否分包原住民廠商,如沒有請在金額部分填寫0元。 (2)納稅證明請檢附最新一期或前一期。 (3)領標電子憑據務必檢附(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 6.本案採購計畫清單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及勞務供應(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且禁用非法人士來廠履約;另乙方提供履約服務之人員須具有勞保身分。 7.案內採購標的(含所需原物料)不得向北韓購買或轉運來自北韓之煤炭、鐵、鐵礦石、銅、鎳、銀、鋅等。 8.本案可能因突發事故、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9.本案此次修訂內容含採購計畫清單及維修需求說明書,並刪除施工規範。 10.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2廠(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電話:02-27850271轉5603、傳真:02-2785742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10.10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啓榮
聯絡電話
(02)27850271#5603
機關代碼
3.5.10.100
單位名稱
第202廠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聯絡人
吳啓榮
聯絡電話
(02)27850271#5603
傳真號碼
(02)27857425
電子郵件信箱
mpc_02q734@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0/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4/10/21 09:00
開標時間
114/10/21 13:30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履約管理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會客室):郵遞:南港昆陽郵局第1號信箱。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自簽約次日起200日曆天(含)內完成材料驗收;完成材料驗收後俟甲方函告日起60日曆天(含)內完成維修,餘詳如計畫清單備註7。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具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台灣區電器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納稅證明等。
附加說明
1.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本案採總價報價、總價決標。 3.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1)如有問題請打電話較為快速: 針對開標問題-吳先生(02)27850271轉5603~5 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詹先生(02)27850271轉655662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民國114年10月13日前以書面向本廠提出、另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114年10月20日止,前述疑義或異議(適逢假日則延至次一上班日)逾時提出或未具名者本廠得不予受理。 (2)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投標廠商資格: 「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具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台灣區電器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納稅證明等。 5.除上述文件外還須檢附(1)廠商聲明書(附錄五)、(2)報價單(附錄六-1) (3)廠商參與政府採購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附錄19)、(4)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附錄二十二)、(5)領標電子憑據。 (1)廠商聲明書,是否分包原住民廠商,如沒有請在金額部分填寫0元。 (2)納稅證明請檢附最新一期或前一期。 (3)領標電子憑據務必檢附(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 6.本案採購計畫清單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及勞務供應(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且禁用非法人士來廠履約;另乙方提供履約服務之人員須具有勞保身分。 7.案內採購標的(含所需原物料)不得向北韓購買或轉運來自北韓之煤炭、鐵、鐵礦石、銅、鎳、銀、鋅等。 8.本案可能因突發事故、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9.本案此次修訂內容含採購計畫清單及維修需求說明書,並刪除施工規範。 10.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2廠(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電話:02-27850271轉5603、傳真:02-2785742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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