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B15018P015 已決標公告

配電系統維護保養等18項(共2組)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桂宏電氣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00,000
原始預算
$ 4,050,000
底價金額
$ 3,944,000
決標折數
27.8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代碼 3.5.10.10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6 - 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志信
聯絡電話 (02)27850271#5602
機關代碼 3.5.10.100
單位名稱 第202廠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聯絡人 林志信
聯絡電話 (02)27850271#5602
傳真號碼 (02)27857425
電子郵件信箱 mpc_02q734@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0/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4/10/14 09:00
開標時間 114/10/14 13: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會客室);郵遞:南港昆陽郵局第1號信箱。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民國115年1月1日起至民國115年12月31日止;餘如清單備註7交貨時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E606010)」:具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執照(登記維護地區第1組須具備臺北市;第2組須具備宜蘭縣)、臺灣區用電設備檢驗維護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2.「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具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台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E606010):具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執照(登記維護地區第1組須具備臺北市第2組須具備宜蘭縣)
其他:附加說明 *請看完附加說明,以維廠商權益* 1.現場投標:時間為上班日0800至170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 2.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3.建議到場辦理減價,以維廠商權益。(要帶公司大、小章) 4.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5.除上述文件外尚須檢附(1)廠商投標聲明書是否分包原住民廠商如沒有,請在金額部分填寫0元。 (2)報價單(附錄六-1)(請分組別填寫)(3)電子領標憑據(4)「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1)如有問題請先打電話確認狀況較為快速: 針對開標問題-林志信(02)2785-0271轉5602 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洪小姐(02)2785-0271轉5667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問題,請於民國114年10月9日前,異議期限為114年10月20日前,以書面向本廠提出,前述疑義或異議(適逢假日則延至次一上班日)逾時提出或未具名者本廠得不予受理。 *(2)為減少開標作業程序,建議使用紙本投標,現場比減價,避免程序繁複。 7.本案採購計畫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含原、物料及零組件)及勞務供應(本款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且禁用非法外籍人士來廠履約;另賣方提供履約服務之人員須具有勞保身分。 8.案內採購標的(含所需原物料)不得向北韓購買或轉運來自北韓之煤炭、鐵、鐵礦石、銅、鎳、銀、鋅等。 9.本案可能因突發事故、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10.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11.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檢附該登記證,屬無效文件。 12.本案採複數決標,分組總價報價、分組總價決標方式辦理(報價單如附錄六-1)。第1組:項次1~10、第2組:項次11~18。 13.修正清單附件作業內容說明中之甲、乙方稱謂。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二O二廠(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 洪小姐(02)27850271轉5667、針對開標問題-林志信(02)2785-0271轉5603~5;傳真:(02)2785742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18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光旭及再連營區高壓發電機「運轉測試」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82,17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10.10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志信
聯絡電話
(02)27850271#5602
機關代碼
3.5.10.100
單位名稱
第202廠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聯絡人
林志信
聯絡電話
(02)27850271#5602
傳真號碼
(02)27857425
電子郵件信箱
mpc_02q734@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0/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4/10/14 09:00
開標時間
114/10/14 13: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會客室);郵遞:南港昆陽郵局第1號信箱。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民國115年1月1日起至民國115年12月31日止;餘如清單備註7交貨時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E606010)」:具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執照(登記維護地區第1組須具備臺北市;第2組須具備宜蘭縣)、臺灣區用電設備檢驗維護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2.「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具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台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E606010):具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執照(登記維護地區第1組須具備臺北市第2組須具備宜蘭縣)
其他:附加說明
*請看完附加說明,以維廠商權益* 1.現場投標:時間為上班日0800至170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 2.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3.建議到場辦理減價,以維廠商權益。(要帶公司大、小章) 4.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5.除上述文件外尚須檢附(1)廠商投標聲明書是否分包原住民廠商如沒有,請在金額部分填寫0元。 (2)報價單(附錄六-1)(請分組別填寫)(3)電子領標憑據(4)「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1)如有問題請先打電話確認狀況較為快速: 針對開標問題-林志信(02)2785-0271轉5602 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洪小姐(02)2785-0271轉5667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問題,請於民國114年10月9日前,異議期限為114年10月20日前,以書面向本廠提出,前述疑義或異議(適逢假日則延至次一上班日)逾時提出或未具名者本廠得不予受理。 *(2)為減少開標作業程序,建議使用紙本投標,現場比減價,避免程序繁複。 7.本案採購計畫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含原、物料及零組件)及勞務供應(本款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且禁用非法外籍人士來廠履約;另賣方提供履約服務之人員須具有勞保身分。 8.案內採購標的(含所需原物料)不得向北韓購買或轉運來自北韓之煤炭、鐵、鐵礦石、銅、鎳、銀、鋅等。 9.本案可能因突發事故、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10.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11.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檢附該登記證,屬無效文件。 12.本案採複數決標,分組總價報價、分組總價決標方式辦理(報價單如附錄六-1)。第1組:項次1~10、第2組:項次11~18。 13.修正清單附件作業內容說明中之甲、乙方稱謂。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二O二廠(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 洪小姐(02)27850271轉5667、針對開標問題-林志信(02)2785-0271轉5603~5;傳真:(02)2785742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18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光旭及再連營區高壓發電機「運轉測試」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82,17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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