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B15006P001 已決標公告

115年光華營區伙食人力委外等2項(共2組)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鉅登團膳食品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59,800
原始預算
$ 4,206,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34.7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代碼 3.5.10.10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徐先生(開標);黃泓文先生(採購條件、技術性及規格)
聯絡電話 (02)27850271#655607
機關代碼 3.5.10.100
單位名稱 第二0二廠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聯絡人 徐先生(開標);黃泓文先生(採購條件、技術性及規格)
聯絡電話 (02)27850271#655607
傳真號碼 (02)27857425
電子郵件信箱 mpc_02q734@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8/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9/10 14:00
開標時間 114/09/11 13:30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會客室);郵遞:南港昆陽郵局第1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詳採購計畫清單備註7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經費有限,如有調薪,廠商須自行吸收。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須包含營業項目代碼為F501060(餐館業)或F501990(其他餐飲業),餘同「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伙食人力」類似之承做之文件(如驗收合格證明、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其他足以證明完成驗收之證明文件,如提供發票須檢具雙方用印之契約並經法院公證或民間公證人認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丙級以上中餐烹調技術士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領標:僅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不提供現場領標或郵遞領標,如電子領標文件內容與招標公告內容不一致時,請向本廠請求釋疑;如無請求釋疑,以招標公告為準。 二、投標:僅提供現場投標(時間為本廠上班日0800時至170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郵遞投標。 (一)廠商如有疑義(對招標文件內容)者,請於114年9月1日前,如有異議(認為本廠辦理本案採購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請於114年9月8日前,以中文書面向本廠提出(適逢假日則延至次一上班日),逾時或未具名者,本廠得不予受理。 (二)本廠聯絡資訊如後: 1.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2.聯絡電話:開標事宜請洽本廠招標單位採購管理科(02)2785-0271轉5607(徐先生);另有關本案採購條件、技術性及規格事宜請洽需求單位黃泓文,02-27850271#655242。 3.傳真電話:(02)27857425(為避免本廠因傳真機紙張、碳粉不足或其他因素,致未能接獲廠商傳真文件,廠商如傳真文件予本廠者,請務必來電確認文件是否確實傳送成功)。 (三)為加速解決廠商疑義、異議問題,建議廠商先以電話洽詢。 四、開標方式、決標原則: (一)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並以複數決標(第1組:項次1、第2組:項次2)準用最有利標方式作業。 (二)本案準用最有利標採序位法、固定價格(第1組光華營區伙食人力委外新臺幣2,746,200元、第2組光旭營區伙食人力委外新臺幣1,459,800元)給付方式辦理。以平均總評分達75分合格分數以上,且經評選委員過半數決定者均為優勝廠商;優勝廠商為1家者,以議價方式辦理;優勝廠商在2家以上者,依優勝序位,自最優勝者起,依序以議約方式辦理。但有2家以上廠商為同一優勝序位者,其議約順序為:擇獲得評選委員評定序位第一較多者優先議價;仍相同者抽籤決定之。 (三)本次開標開放投標廠商參加,每家廠商至多2人為原則(評選簡報得為3人)。 五、評選作業: (一)評選前須經開標後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加評選;評選會議之時間、地點,由本廠另行通知。 (二)廠商簡報之順序於資格審查後,由各合格廠商代表於開標現場抽籤決定之,未出席者由本機關主標人代為抽籤。 六、廠商投標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二十三點,相關資料請確實完成填寫用印或撰擬): (一)公司或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投標須知附錄五「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項次十四.如非原住民個人或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且得標後亦無分包予原住民個人或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者,請於金額欄位處填寫0元)。 (四)投標須知附錄十九「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如投標時未提出者應於簽約或正本核對前補正,未依規定期限提出者,本廠得暫停給付價款至得標廠商提出為止) (五)投標須知附錄二十一-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如未檢附者不判為不合格,惟投標廠商仍應依本廠通知提供)。 (六)投標須知附錄二十二「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未檢附者不判為不合格,惟最遲應於簽約時檢附)。 (七)服務建議書(1式15份)。 (八)領標電子憑據。(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七、本案採購計畫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勞務供應(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且禁用非法外籍人士履約;另廠商提供履約服務之人員須具有勞保身分。 八、本案無須繳納押標金。 九、本次為採購計畫修訂後第1次招標,修訂內容主要係將案內第1組「單價245,350元整、總價2,944,200元整」修訂為「單價228,850元整、總價2,746,200元整」,第2組「單價105,150元整、總價1,261,800元整」修訂為「單價121,650元整、總價1,459,800元整」。 十、若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者,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一上班日,本廠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其餘未載明事項,詳如本案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二0二廠(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電話:02-27850271轉655603-7、傳真:02-2785742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2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光旭營區伙食人力委外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2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459,800元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10.100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徐先生(開標);黃泓文先生(採購條件、技術性及規格)
聯絡電話
(02)27850271#655607
機關代碼
3.5.10.100
單位名稱
第二0二廠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聯絡人
徐先生(開標);黃泓文先生(採購條件、技術性及規格)
聯絡電話
(02)27850271#655607
傳真號碼
(02)27857425
電子郵件信箱
mpc_02q734@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8/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9/10 14:00
開標時間
114/09/11 13:30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會客室);郵遞:南港昆陽郵局第1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詳採購計畫清單備註7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經費有限,如有調薪,廠商須自行吸收。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須包含營業項目代碼為F501060(餐館業)或F501990(其他餐飲業),餘同「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伙食人力」類似之承做之文件(如驗收合格證明、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其他足以證明完成驗收之證明文件,如提供發票須檢具雙方用印之契約並經法院公證或民間公證人認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丙級以上中餐烹調技術士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領標:僅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不提供現場領標或郵遞領標,如電子領標文件內容與招標公告內容不一致時,請向本廠請求釋疑;如無請求釋疑,以招標公告為準。 二、投標:僅提供現場投標(時間為本廠上班日0800時至170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郵遞投標。 (一)廠商如有疑義(對招標文件內容)者,請於114年9月1日前,如有異議(認為本廠辦理本案採購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請於114年9月8日前,以中文書面向本廠提出(適逢假日則延至次一上班日),逾時或未具名者,本廠得不予受理。 (二)本廠聯絡資訊如後: 1.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2.聯絡電話:開標事宜請洽本廠招標單位採購管理科(02)2785-0271轉5607(徐先生);另有關本案採購條件、技術性及規格事宜請洽需求單位黃泓文,02-27850271#655242。 3.傳真電話:(02)27857425(為避免本廠因傳真機紙張、碳粉不足或其他因素,致未能接獲廠商傳真文件,廠商如傳真文件予本廠者,請務必來電確認文件是否確實傳送成功)。 (三)為加速解決廠商疑義、異議問題,建議廠商先以電話洽詢。 四、開標方式、決標原則: (一)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並以複數決標(第1組:項次1、第2組:項次2)準用最有利標方式作業。 (二)本案準用最有利標採序位法、固定價格(第1組光華營區伙食人力委外新臺幣2,746,200元、第2組光旭營區伙食人力委外新臺幣1,459,800元)給付方式辦理。以平均總評分達75分合格分數以上,且經評選委員過半數決定者均為優勝廠商;優勝廠商為1家者,以議價方式辦理;優勝廠商在2家以上者,依優勝序位,自最優勝者起,依序以議約方式辦理。但有2家以上廠商為同一優勝序位者,其議約順序為:擇獲得評選委員評定序位第一較多者優先議價;仍相同者抽籤決定之。 (三)本次開標開放投標廠商參加,每家廠商至多2人為原則(評選簡報得為3人)。 五、評選作業: (一)評選前須經開標後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加評選;評選會議之時間、地點,由本廠另行通知。 (二)廠商簡報之順序於資格審查後,由各合格廠商代表於開標現場抽籤決定之,未出席者由本機關主標人代為抽籤。 六、廠商投標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二十三點,相關資料請確實完成填寫用印或撰擬): (一)公司或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投標須知附錄五「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項次十四.如非原住民個人或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且得標後亦無分包予原住民個人或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者,請於金額欄位處填寫0元)。 (四)投標須知附錄十九「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如投標時未提出者應於簽約或正本核對前補正,未依規定期限提出者,本廠得暫停給付價款至得標廠商提出為止) (五)投標須知附錄二十一-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如未檢附者不判為不合格,惟投標廠商仍應依本廠通知提供)。 (六)投標須知附錄二十二「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未檢附者不判為不合格,惟最遲應於簽約時檢附)。 (七)服務建議書(1式15份)。 (八)領標電子憑據。(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七、本案採購計畫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勞務供應(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且禁用非法外籍人士履約;另廠商提供履約服務之人員須具有勞保身分。 八、本案無須繳納押標金。 九、本次為採購計畫修訂後第1次招標,修訂內容主要係將案內第1組「單價245,350元整、總價2,944,200元整」修訂為「單價228,850元整、總價2,746,200元整」,第2組「單價105,150元整、總價1,261,800元整」修訂為「單價121,650元整、總價1,459,800元整」。 十、若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者,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一上班日,本廠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其餘未載明事項,詳如本案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二0二廠(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電話:02-27850271轉655603-7、傳真:02-2785742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2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光旭營區伙食人力委外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2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459,800元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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