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B14166P138 已決標公告

鋼餅乙項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華同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250,000
原始預算
$ 4,885,600
底價金額
$ 4,278,000
決標折數
99.3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代碼 3.5.10.10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12 - 滾壓, 拉拔, 摺疊製鋼鐵製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徐先生(開標);侯先生(技術規格)
聯絡電話 (02)27850271#655607
機關代碼 3.5.10.100
單位名稱 第二0二廠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聯絡人 徐先生(開標);侯先生(技術規格)
聯絡電話 (02)27850271#655607
傳真號碼 (02)27857425
電子郵件信箱 mpc_02q734@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0條第3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個案)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選擇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9/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9/16 09:00
開標時間 114/09/16 13:30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投標廠商報價總金額5%(無條件捨去至個位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第202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生產服務基金-生產二0二廠404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會客室);郵遞:南港昆陽郵局第1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之次日起180日曆天,餘詳如採購計畫清單備註7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檢附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依「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頒發之有效期限內「鋼餅(9640YET047555)」軍品產製合格證明書(或軍品合格證明書);另如軍品產製合格證明書登載次要項目(道次)廠商明細資料,應檢附次要項目(道次)廠商「公司或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納稅證明」資料,併入資格標文件。
附加說明 一、領標:僅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不提供現場領標或郵遞領標;如電子領標文件內容與招標公告內容不一致時,請向本廠請求釋疑;如無請求釋疑,以招標公告為準。 二、投標:本次為第1階段資格標,僅提供現場投標(時間為本廠上班日0800時至170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郵遞投標。 (一)廠商如有疑義(對招標文件內容)者,請於114年9月12日前,如有異議(認為本廠辦理本案採購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請於114年9月22日前,以中文書面向本廠提出(適逢假日則延至次一上班日),逾時或未具名者,本廠得不予受理。 (二)本廠聯絡資訊如後: 1.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2.聯絡電話:開標事宜請洽本廠招標單位採購管理科(02)2785-0271轉5607(徐先生);另有關本案採購條件、技術性及規格事宜請洽申購單位(02)2785-0271轉5417(侯先生)。 3.傳真電話:(02)27857425(為避免本廠因傳真機紙張、碳粉不足或其他因素,致未能接獲廠商傳真文件,廠商如傳真文件予本廠者,請務必來電確認文件是否確實傳送成功)。 (三)為加速解決廠商疑義、異議問題,建議廠商先以電話洽詢。 四、開(截)標時間、方式及決標原則: (一)第1階段(資格標)於114年9月16日0900時截標,114年9月16日1330時開標;第1階段資格審查合格後之第2階段(規格、價格標)於114年9月23日0900時截標,114年9月23日1330時開標。 (二)本案為個案選擇性招標,採分段投標,分段開標,本廠將於第1階段資格審查後,個別邀請符合資格廠商辦理第2階段(規格、價格)投標;另押標金單據請依投標須知第二十九點規定,附於資格審查後之第2階段投標文件。 (三)本案以總價報價、總價決標,採訂定底價,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四)各階段開標開放投標廠商參加,每家廠商至多2人為原則。 五、廠商投標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二十三點,相關資料請確實完成填寫用印): (一)公司或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檢附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依「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頒發之有效期限內「鋼餅(9640YET047555)」軍品產製合格證明書(或軍品合格證明書);另如軍品產製合格證明書登載次要項目(道次)廠商明細資料,應檢附次要項目(道次)廠商「公司或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納稅證明」資料,併入資格標文件。 (四)投標須知附錄五「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項次十四.如非原住民個人或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且得標後亦無分包予原住民個人或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者,請於金額欄位處填寫0元)。 (五)投標須知錄十九「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 (六)投標須知附錄二十一-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如未檢附者不判為不合格,惟投標廠商仍應依本廠通知提供)。 (七)投標須知附錄二十二「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如未檢附者不判為不合格,惟最遲應於簽約時檢附)。 (八)領標電子憑據。(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六、押標金: (一)案屬選擇性招標,押標金單據請附於第1階段資格審查後之下一階段(第2階段規格、價格標)投標文件。 (二)押標金額度為投標廠商報價總金額5%(採無條件捨去至個位數),繳納方式詳如投標文件投標須知第三十點第五款;另囿於「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繳納」方式行政作業費時,完成押標金退款時程冗長,故建議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方式繳納(開標後無待解決事項即可逕行退還)為佳,請投標廠商自行評估繳納方式。 七、本案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我國廠商所供應標的(含工程、財物及勞務)之原產地須屬我國者。 八、若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者,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一上班日,本廠不再另行通知。 九、其餘未載明事項,詳如本案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二0二廠(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電話:02-27850271轉655603-7、傳真:02-2785742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10.10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徐先生(開標);侯先生(技術規格)
聯絡電話
(02)27850271#655607
機關代碼
3.5.10.100
單位名稱
第二0二廠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聯絡人
徐先生(開標);侯先生(技術規格)
聯絡電話
(02)27850271#655607
傳真號碼
(02)27857425
電子郵件信箱
mpc_02q734@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個案)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選擇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9/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9/16 09:00
開標時間
114/09/16 13:30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投標廠商報價總金額5%(無條件捨去至個位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第202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生產服務基金-生產二0二廠404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會客室);郵遞:南港昆陽郵局第1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之次日起180日曆天,餘詳如採購計畫清單備註7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檢附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依「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頒發之有效期限內「鋼餅(9640YET047555)」軍品產製合格證明書(或軍品合格證明書);另如軍品產製合格證明書登載次要項目(道次)廠商明細資料,應檢附次要項目(道次)廠商「公司或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納稅證明」資料,併入資格標文件。
附加說明
一、領標:僅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不提供現場領標或郵遞領標;如電子領標文件內容與招標公告內容不一致時,請向本廠請求釋疑;如無請求釋疑,以招標公告為準。 二、投標:本次為第1階段資格標,僅提供現場投標(時間為本廠上班日0800時至170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郵遞投標。 (一)廠商如有疑義(對招標文件內容)者,請於114年9月12日前,如有異議(認為本廠辦理本案採購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請於114年9月22日前,以中文書面向本廠提出(適逢假日則延至次一上班日),逾時或未具名者,本廠得不予受理。 (二)本廠聯絡資訊如後: 1.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2.聯絡電話:開標事宜請洽本廠招標單位採購管理科(02)2785-0271轉5607(徐先生);另有關本案採購條件、技術性及規格事宜請洽申購單位(02)2785-0271轉5417(侯先生)。 3.傳真電話:(02)27857425(為避免本廠因傳真機紙張、碳粉不足或其他因素,致未能接獲廠商傳真文件,廠商如傳真文件予本廠者,請務必來電確認文件是否確實傳送成功)。 (三)為加速解決廠商疑義、異議問題,建議廠商先以電話洽詢。 四、開(截)標時間、方式及決標原則: (一)第1階段(資格標)於114年9月16日0900時截標,114年9月16日1330時開標;第1階段資格審查合格後之第2階段(規格、價格標)於114年9月23日0900時截標,114年9月23日1330時開標。 (二)本案為個案選擇性招標,採分段投標,分段開標,本廠將於第1階段資格審查後,個別邀請符合資格廠商辦理第2階段(規格、價格)投標;另押標金單據請依投標須知第二十九點規定,附於資格審查後之第2階段投標文件。 (三)本案以總價報價、總價決標,採訂定底價,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四)各階段開標開放投標廠商參加,每家廠商至多2人為原則。 五、廠商投標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二十三點,相關資料請確實完成填寫用印): (一)公司或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檢附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依「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頒發之有效期限內「鋼餅(9640YET047555)」軍品產製合格證明書(或軍品合格證明書);另如軍品產製合格證明書登載次要項目(道次)廠商明細資料,應檢附次要項目(道次)廠商「公司或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納稅證明」資料,併入資格標文件。 (四)投標須知附錄五「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項次十四.如非原住民個人或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且得標後亦無分包予原住民個人或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者,請於金額欄位處填寫0元)。 (五)投標須知錄十九「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 (六)投標須知附錄二十一-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如未檢附者不判為不合格,惟投標廠商仍應依本廠通知提供)。 (七)投標須知附錄二十二「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如未檢附者不判為不合格,惟最遲應於簽約時檢附)。 (八)領標電子憑據。(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六、押標金: (一)案屬選擇性招標,押標金單據請附於第1階段資格審查後之下一階段(第2階段規格、價格標)投標文件。 (二)押標金額度為投標廠商報價總金額5%(採無條件捨去至個位數),繳納方式詳如投標文件投標須知第三十點第五款;另囿於「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繳納」方式行政作業費時,完成押標金退款時程冗長,故建議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方式繳納(開標後無待解決事項即可逕行退還)為佳,請投標廠商自行評估繳納方式。 七、本案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我國廠商所供應標的(含工程、財物及勞務)之原產地須屬我國者。 八、若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者,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一上班日,本廠不再另行通知。 九、其餘未載明事項,詳如本案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二0二廠(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電話:02-27850271轉655603-7、傳真:02-2785742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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