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B14165P139 已決標公告

伺服放大器乙項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億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35,550
原始預算
$ 963,000
底價金額
$ 943,740
決標折數
99.1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代碼 3.5.10.10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2 - 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投標詢問5603徐先生//規格細項5418丁先生
聯絡電話 (02)27850271#5603
機關代碼 3.5.10.100
單位名稱 第202廠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聯絡人 投標詢問5603徐先生//規格細項5418丁先生
聯絡電話 (02)27850271#5603
傳真號碼 (02)27857425
電子郵件信箱 mpc_02q734@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預估後續擴充期間至116年12月1日止,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800,0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8/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8/26 09:00
開標時間 114/08/26 13:30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廠商報價總金額5%繳交(採無條件捨去致個位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第202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生產服務基金-生產二0二廠404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會客室);郵遞:南港昆陽郵局第1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之次日起150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乙次送達交貨地點完成交貨(含文件);餘如清單備註7交貨時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現場投標:時間為上班日0800至170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 2.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1.如有問題請先打電話確認狀況較為快速: 針對開標問題-徐先生(02)2785-0271轉5603,針對標單內容、規格細項5418丁先生,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問題,請於民國114年8月22日前以書面向本廠提出疑義,9月1日前以書面向本廠提出異議(適逢假日則延至次一上班日)逾時提出或未具名者本廠得不予受理。 1.1廠商聲明書*務必檢附*,是否分包原住民廠商如沒有,請在金額部分填寫0元。 1.2檢附領標電子憑據。(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2.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第一段資格、規格標,第二段價格標),廠商應將各階段開標用之投標文件,分別密封後一次遞送,押標金單據附於第一段開標之投標文件。 2.1資格及規格標: 2.1.1第一段標投標文件內,本標案允許投標商提出同等品,惟應於投標文件內預先提出,其提出內容須依「同等品審查表」,應檢附下列文件: 2.1.1.1同等品審查表:於所提出該項之同等品審查表內投標商欄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及加註欲提出同等品之廠牌、型號。 1.1.2規格文件(或型錄):須以正體中文敘明同等品之廠牌、型號、規格、功能、效益、特性等相關資料(以原廠最新型錄或藍圖等上述文件之相關技術資料為準),證明不低於招標文件所提之標的物。 2.1.2相關文件審查完成後,本廠以書面邀請資格、規格合格廠商參加第二段價格標。 2.1.3對未於投標文件內提出同等品者,則均須依招標文件內所提之廠牌、型號交貨,且不得再提出以同等品代用。 2.1.4如所有投標商均以招標文件內所敘明之廠牌、型號交貨者,則第一段資格、規格標完成後,即刻進行第二段價格標。 2.2價格標:案內資格、規格審查合格之廠商,其報價(總價)進入底價且為最低標者,則逕行決標。 2.3本案如因故無法決標,則第一階段經審查合格廠商,參與本案後續招標時,規格文件得以本廠通知合格書函為代替,免再行重複查驗。 3.本案採購計畫清單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及勞務供應(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且禁用非法人員來廠履約;另乙方提供履約服務之人員須具有勞保身分。 4.案內採購標的(含所需原物料)不得向北韓購買或轉運來自北韓之煤炭、鐵、鐵礦石、銅、鎳、銀、鋅等。 6.本案採總價報價,請檢附投標須知第50頁「附錄六-1 投標廠商報價單範本(總價)」。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202廠 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電話:(02)27850271#5603 傳真: (02)2785742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10.10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投標詢問5603徐先生//規格細項5418丁先生
聯絡電話
(02)27850271#5603
機關代碼
3.5.10.100
單位名稱
第202廠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聯絡人
投標詢問5603徐先生//規格細項5418丁先生
聯絡電話
(02)27850271#5603
傳真號碼
(02)27857425
電子郵件信箱
mpc_02q734@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預估後續擴充期間至116年12月1日止,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800,0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8/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8/26 09:00
開標時間
114/08/26 13:30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廠商報價總金額5%繳交(採無條件捨去致個位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第202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生產服務基金-生產二0二廠404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會客室);郵遞:南港昆陽郵局第1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之次日起150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乙次送達交貨地點完成交貨(含文件);餘如清單備註7交貨時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現場投標:時間為上班日0800至170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 2.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1.如有問題請先打電話確認狀況較為快速: 針對開標問題-徐先生(02)2785-0271轉5603,針對標單內容、規格細項5418丁先生,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問題,請於民國114年8月22日前以書面向本廠提出疑義,9月1日前以書面向本廠提出異議(適逢假日則延至次一上班日)逾時提出或未具名者本廠得不予受理。 1.1廠商聲明書*務必檢附*,是否分包原住民廠商如沒有,請在金額部分填寫0元。 1.2檢附領標電子憑據。(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2.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第一段資格、規格標,第二段價格標),廠商應將各階段開標用之投標文件,分別密封後一次遞送,押標金單據附於第一段開標之投標文件。 2.1資格及規格標: 2.1.1第一段標投標文件內,本標案允許投標商提出同等品,惟應於投標文件內預先提出,其提出內容須依「同等品審查表」,應檢附下列文件: 2.1.1.1同等品審查表:於所提出該項之同等品審查表內投標商欄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及加註欲提出同等品之廠牌、型號。 1.1.2規格文件(或型錄):須以正體中文敘明同等品之廠牌、型號、規格、功能、效益、特性等相關資料(以原廠最新型錄或藍圖等上述文件之相關技術資料為準),證明不低於招標文件所提之標的物。 2.1.2相關文件審查完成後,本廠以書面邀請資格、規格合格廠商參加第二段價格標。 2.1.3對未於投標文件內提出同等品者,則均須依招標文件內所提之廠牌、型號交貨,且不得再提出以同等品代用。 2.1.4如所有投標商均以招標文件內所敘明之廠牌、型號交貨者,則第一段資格、規格標完成後,即刻進行第二段價格標。 2.2價格標:案內資格、規格審查合格之廠商,其報價(總價)進入底價且為最低標者,則逕行決標。 2.3本案如因故無法決標,則第一階段經審查合格廠商,參與本案後續招標時,規格文件得以本廠通知合格書函為代替,免再行重複查驗。 3.本案採購計畫清單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及勞務供應(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且禁用非法人員來廠履約;另乙方提供履約服務之人員須具有勞保身分。 4.案內採購標的(含所需原物料)不得向北韓購買或轉運來自北韓之煤炭、鐵、鐵礦石、銅、鎳、銀、鋅等。 6.本案採總價報價,請檢附投標須知第50頁「附錄六-1 投標廠商報價單範本(總價)」。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202廠 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電話:(02)27850271#5603 傳真: (02)2785742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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