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ND202A@mail.mil.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2廠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生產服務基金-生產二0二廠404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3/3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會客室):郵遞:南港昆陽郵局第1號信箱
履約期限
分3階段,第1階段:簽約之次日起7日內提供履約時程管制表及安裝工程計畫書、第2階段:函告第1階段合格次日起180日內完成交貨、第3階段:函告第2階段合格次日起30日內完成安裝及測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請看完附加說明,以維廠商權益*
1.現場投標:時間為上班日0800至170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
2.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3.建議到場辦理減價,以維廠商權益。(要帶公司大、小章)
4.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5.如有問題請先打電話確認狀況較為快速:
(1)針對開標問題-洪先生(02)2785-0271轉5603~5
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蔡宗霖先生(02)2785-0271轉5533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問題,請於民國113年12月26日前以書面向本廠提出,另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為114年1月6日止(適逢假日則延至次一上班日),前述疑義或異議逾時提出或未具名者本廠得不予受理。
6.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7.採總價報價、總價決標方式辦理
8.須檢附(1)廠商投標報價單(如附錄六-1)(2)廠商聲明書(如附錄五) (3) 紙本押標金 (4)押標金查詢同意書(附錄二十一) (5)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附錄二十二)詳細請看下列:
*(1)廠商聲明書*務必檢附*,是否分包原住民廠商如沒有,請在金額部分填寫0元。
*(2)建議「紙本押標金支票」,若無得標「現場退還」,如使用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先打電話詢問(請洽洪先生 5603~5),因尚有會計程序需處理,若未得標時,押標金退款時間較久需數週。
*(3)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押標金抬頭應填「生產服務基金-生產二0二廠404專戶」,並請檢附投標須知內之「押標金保證金同意書」。
*(4)為減少開標作業程序,建議使用紙本投標,現場比減價,避免程序繁複。
9.本案採購計畫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含香港及澳門)財務、原物料或零組件及勞務供應(本款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且禁用非法人員來廠履約;另廠商提供履約服務之人員須具有勞保身分。
10.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檢附該登記證,屬無效文件。
11.本案依「國軍採購作業規定」第41點規定先行辦理招標作業,並保留決標,俟預算奉核後再行決標、簽約;如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規定不予決標。
12.本次招標不受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限制。
13.本案可能因突發事故、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14.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2廠(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電話:02-27850271轉5603-5、傳真:02-2785742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