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B13305P267 已決標公告

105公厘高爆戰防曳光彈塑膠筒乙項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昶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568,000
原始預算
$ 18,592,000
底價金額
$ 18,200,000
決標折數
85.5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代碼 3.5.10.10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63 - 塑料半製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投標詢問5603徐先生//規格細項5418張小姐
聯絡電話 (02)27850271#655603
機關代碼 3.5.10.100
單位名稱 第202廠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聯絡人 投標詢問5603徐先生//規格細項5418張小姐
聯絡電話 (02)27850271#655603
傳真號碼 (02)27857425
電子郵件信箱 MND202A@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04 14:00
開標時間 113/12/05 13:30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2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第202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生產服務基金-生產二0二廠404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2/0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會客室);郵遞:南港昆陽郵局第1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乙方應於接獲甲方函告訂貨通知日起120個日曆天內按所通知數量,乙次完成交貨;詳如計畫清單備註7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需檢附「營利事業登記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為經濟部編號代碼C804橡膠製品製造業或C805塑膠製品製造業」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請看完附加說明,以維廠商權益* 1.除上述文件外還須檢附 (1)廠商聲明書 (2)單價報價單【附錄六-1】,本案採單價報價、單價決標。 ★注意:本案以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決定最低標(投標廠商單價報價不得高於公告之預算金額,標價超過預算單價者為不合格標),以實作數量計價付款,並以全案預算金額為採購上限,本案決標後依決標單價及原公告預算製作契約。 (3)請廠商依上述說明填具投標須知【附錄六-1】報價單。 (4)本案投標廠商需檢附「營利事業登記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為經濟部編號代碼C804橡膠製品製造業或C805塑膠製品製造業」文件,請依規定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3.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第一段資格、規格標,第二段價格標),各階段投標文件請單獨分別密封。 *(1)第一段投標文件如有廠商提出案內品項(材料)同等品者,應於所提出該項同等品審查表內投標商欄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及加註欲提出同等品之廠牌、型號。規格文件(或型錄)須敘明同等品之廠牌、型號、功能效益、特性等相關資料(以原廠最新一期型錄或同等上述文件之相關技術資料為準),證明不低於招標文件所提者。 *(2)同等品審查結果係以清單所列廠牌、型號、規格(標準)為主要審查項目,經審查廠商提供之原廠型錄規格(標準)後評斷合格與否,相關文件審查後,本廠以書面邀請第一段合格之廠商參加第二段標,本案如因故無法決標,業經第一段規格標(同等品)審查合格廠商,參與本案後續招標,如檢附前次同等品審查結果之文件,免予再行規格審查。對於未於投標文件內提出同等品者,則均須依招標文件內所提廠牌、型號交貨,且不得在提出同等品代用。如所有投標廠商第一段均以招標文件內廠牌、型號交貨者,則第一段標完成後,即刻進行第二階段價格標。 4.現場投標:時間為上班日0800至170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 5.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6.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1.如有問題請先打電話確認狀況較為快速: 針對開標問題-徐先生(02)27850271轉5603-5 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張小姐(02)27850271轉5418 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3年11月29日前以書面向本廠提出,另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期限至113年12月9日止(適逢假日則延至次一上班日),前述疑義或異議逾時或未具名者,本廠得不予受理。 2.本案採購計畫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含香港及澳門)財物、原物料或零組件及勞務供應(本款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 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且禁用非法人員來廠履約;另廠商提供履約服務之人員須具有勞保身分。 3.使用線上繳納押標金,因會計程序繁瑣,且若未得標時,押標金退款作業時間較長,建議以紙本押標金隨附投標文件。 4.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押標金抬頭應填「生產服務基金-生產二0二廠404專戶」,並請檢附投標須知內之「押標金保證金同意書」。 5.除上述文件外還須檢附(1)廠商投標報價單(如附錄六-1)(2)廠商聲明書 (3) 紙本押標金 (4)押標金查詢同意書(附錄21)(5) 附錄22-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詳細請看下列: *(1)廠商聲明書*務必檢附*,是否分包原住民廠商如沒有,請在金額部分填寫0元。 *(2)為減少開標作業程序,建議使用紙本投標,現場比減價,避免程序繁複。 *(3)建議「紙本押標金支票」,若無得標「現場退還」,如使用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先打電話詢問(請洽徐先生 5603~5),因尚有會計程序需處理,若未得標時,押標金退款時間較久需數週。 6.本案係屬開口式契約,以預算金額為採購上限,契約有效期限至115年12月31日止,契約期滿或採購數量達採購上限者契約自然終止。 7.本案可能因突發事故、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8.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二O二廠(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張小姐(02)2785-0271轉5418針對開標問題-徐先生轉5603~5;傳國防部真:(02)2785742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10.10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投標詢問5603徐先生//規格細項5418張小姐
聯絡電話
(02)27850271#655603
機關代碼
3.5.10.100
單位名稱
第202廠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聯絡人
投標詢問5603徐先生//規格細項5418張小姐
聯絡電話
(02)27850271#655603
傳真號碼
(02)27857425
電子郵件信箱
MND202A@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04 14:00
開標時間
113/12/05 13:30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2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第202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生產服務基金-生產二0二廠404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2/0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會客室);郵遞:南港昆陽郵局第1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乙方應於接獲甲方函告訂貨通知日起120個日曆天內按所通知數量,乙次完成交貨;詳如計畫清單備註7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需檢附「營利事業登記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為經濟部編號代碼C804橡膠製品製造業或C805塑膠製品製造業」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請看完附加說明,以維廠商權益* 1.除上述文件外還須檢附 (1)廠商聲明書 (2)單價報價單【附錄六-1】,本案採單價報價、單價決標。 ★注意:本案以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決定最低標(投標廠商單價報價不得高於公告之預算金額,標價超過預算單價者為不合格標),以實作數量計價付款,並以全案預算金額為採購上限,本案決標後依決標單價及原公告預算製作契約。 (3)請廠商依上述說明填具投標須知【附錄六-1】報價單。 (4)本案投標廠商需檢附「營利事業登記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為經濟部編號代碼C804橡膠製品製造業或C805塑膠製品製造業」文件,請依規定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3.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第一段資格、規格標,第二段價格標),各階段投標文件請單獨分別密封。 *(1)第一段投標文件如有廠商提出案內品項(材料)同等品者,應於所提出該項同等品審查表內投標商欄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及加註欲提出同等品之廠牌、型號。規格文件(或型錄)須敘明同等品之廠牌、型號、功能效益、特性等相關資料(以原廠最新一期型錄或同等上述文件之相關技術資料為準),證明不低於招標文件所提者。 *(2)同等品審查結果係以清單所列廠牌、型號、規格(標準)為主要審查項目,經審查廠商提供之原廠型錄規格(標準)後評斷合格與否,相關文件審查後,本廠以書面邀請第一段合格之廠商參加第二段標,本案如因故無法決標,業經第一段規格標(同等品)審查合格廠商,參與本案後續招標,如檢附前次同等品審查結果之文件,免予再行規格審查。對於未於投標文件內提出同等品者,則均須依招標文件內所提廠牌、型號交貨,且不得在提出同等品代用。如所有投標廠商第一段均以招標文件內廠牌、型號交貨者,則第一段標完成後,即刻進行第二階段價格標。 4.現場投標:時間為上班日0800至170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 5.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6.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1.如有問題請先打電話確認狀況較為快速: 針對開標問題-徐先生(02)27850271轉5603-5 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張小姐(02)27850271轉5418 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3年11月29日前以書面向本廠提出,另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期限至113年12月9日止(適逢假日則延至次一上班日),前述疑義或異議逾時或未具名者,本廠得不予受理。 2.本案採購計畫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含香港及澳門)財物、原物料或零組件及勞務供應(本款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 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且禁用非法人員來廠履約;另廠商提供履約服務之人員須具有勞保身分。 3.使用線上繳納押標金,因會計程序繁瑣,且若未得標時,押標金退款作業時間較長,建議以紙本押標金隨附投標文件。 4.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押標金抬頭應填「生產服務基金-生產二0二廠404專戶」,並請檢附投標須知內之「押標金保證金同意書」。 5.除上述文件外還須檢附(1)廠商投標報價單(如附錄六-1)(2)廠商聲明書 (3) 紙本押標金 (4)押標金查詢同意書(附錄21)(5) 附錄22-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詳細請看下列: *(1)廠商聲明書*務必檢附*,是否分包原住民廠商如沒有,請在金額部分填寫0元。 *(2)為減少開標作業程序,建議使用紙本投標,現場比減價,避免程序繁複。 *(3)建議「紙本押標金支票」,若無得標「現場退還」,如使用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先打電話詢問(請洽徐先生 5603~5),因尚有會計程序需處理,若未得標時,押標金退款時間較久需數週。 6.本案係屬開口式契約,以預算金額為採購上限,契約有效期限至115年12月31日止,契約期滿或採購數量達採購上限者契約自然終止。 7.本案可能因突發事故、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8.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二O二廠(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張小姐(02)2785-0271轉5418針對開標問題-徐先生轉5603~5;傳國防部真:(02)2785742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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