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B13256P526 已決標公告

尾翼等2項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捷能精密工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115,000
原始預算
$ 49,950,000
底價金額
$ 37,164,253
決標折數
78.3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代碼 3.5.10.10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15 - 銅, 鎳, 鋁, 氧化鋁, 鉛,鋅及錫或其合金之半製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葉先生
聯絡電話 (02)27854610#5942
機關代碼 3.5.10.100
單位名稱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聯絡人 葉先生
聯絡電話 (02)27854610#5942
傳真號碼 (02)27857425
電子郵件信箱 mpcmailGG@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9,95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17 17:00
開標時間 114/02/18 10:00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投標金額百分之三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生產服務基金-生產生製中心403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4/1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會客室):郵遞:南港昆陽郵局第1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一、簽約日之次日起50個日曆天,完成全案所需備材。二、第一批簽約後之次日起150個日曆天交貨。三、第二批簽約後之次日起240個日曆天交貨。四、餘詳如契約清單。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現場投標:時間為上班日0800至170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 2.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3.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4年2月9日前,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請於114年2月17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電話:(02)27850271轉5942、傳真:(02)27857425。) 4.廠商投標時請檢附電子領標憑證及附錄二十一,餘詳投標須知第二十三點。 5.交貨時間: (1)備材交貨時間: A自簽約日之次日起50個日曆天內,完成全案所需備材,並以書面通知甲方派員至乙方指定處所實施備材檢驗抽樣;乙方須俟甲方通知備材檢驗合格後,始可續行加工產製作業。 B備材檢驗期間(自乙方以書面向甲方申請報驗次日起至接獲甲方通知檢驗結果日止)不列入交貨時間。 (2)乙方應依下列方式完成分批交貨(採購標的藍圖,如附件1;另各批均含產地證明文件、檢驗項目表律定文件及破壞檢驗數): A第一批(各22500EA):乙方應自簽約後之次日起150個日曆天(含)內乙次將該批採購標的送達交貨地點完成交貨。 B第二批(各22500EA):乙方應自簽約後之次日起240個日曆天(含)內乙次將該批採購標的送達交貨地點完成交貨。 6.餘詳如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2/1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10.10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葉先生
聯絡電話
(02)27854610#5942
機關代碼
3.5.10.100
單位名稱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聯絡人
葉先生
聯絡電話
(02)27854610#5942
傳真號碼
(02)27857425
電子郵件信箱
mpcmailGG@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9,95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17 17:00
開標時間
114/02/18 10:00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投標金額百分之三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生產服務基金-生產生製中心403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4/1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會客室):郵遞:南港昆陽郵局第1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一、簽約日之次日起50個日曆天,完成全案所需備材。二、第一批簽約後之次日起150個日曆天交貨。三、第二批簽約後之次日起240個日曆天交貨。四、餘詳如契約清單。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現場投標:時間為上班日0800至170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 2.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3.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4年2月9日前,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請於114年2月17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電話:(02)27850271轉5942、傳真:(02)27857425。) 4.廠商投標時請檢附電子領標憑證及附錄二十一,餘詳投標須知第二十三點。 5.交貨時間: (1)備材交貨時間: A自簽約日之次日起50個日曆天內,完成全案所需備材,並以書面通知甲方派員至乙方指定處所實施備材檢驗抽樣;乙方須俟甲方通知備材檢驗合格後,始可續行加工產製作業。 B備材檢驗期間(自乙方以書面向甲方申請報驗次日起至接獲甲方通知檢驗結果日止)不列入交貨時間。 (2)乙方應依下列方式完成分批交貨(採購標的藍圖,如附件1;另各批均含產地證明文件、檢驗項目表律定文件及破壞檢驗數): A第一批(各22500EA):乙方應自簽約後之次日起150個日曆天(含)內乙次將該批採購標的送達交貨地點完成交貨。 B第二批(各22500EA):乙方應自簽約後之次日起240個日曆天(含)內乙次將該批採購標的送達交貨地點完成交貨。 6.餘詳如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2/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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