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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詢問5603徐先生//規格細項詢問5503陳淮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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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詢問5603徐先生//規格細項詢問5503陳淮銨先生
聯絡電話
(02)27850271#5603~5606
電子郵件信箱
MND202A@mail.mil.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會客室);郵遞:南港昆陽郵局第1號信箱
履約期限
採分批供料分批交貨,每批供料數量介於300個至1000個之間,各批供料數量以買方實際通知數量供料;末批供料則不在此限以實際通知數量供料。各批於供料之次日起20個日天內完成交貨。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請看完附加說明,以維廠商權益*
1.除上述文件外還須檢附
(1)廠商聲明書
(2)總價報價單【附錄六-1】、分項報價單【附錄六-2】
★注意:本案以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決定最低標(投標廠商單價報價不得高於公告之預算金額,標價超過預算單價者為不合格標),以實作數量計價付款,並以全案預算金額為採購上限,本案決標後依決標單價及原公告預算製作契約。
(3)請廠商依上述說明填具投標須知【附錄六-1】、【附錄六-2】報價單。
詳細請看下列~
2.納稅證明請檢附最新一期或前一期。
3.現場投標:時間為上班日0800至170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
4.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5.建議到場辦理減價,以維廠商權益。(要帶公司大、小章)
6.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7.其他:
(1)如疑問請先打電話確認狀況較為快速:
針對開標問題-徐先生(02)2785-0271轉5603~5
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陳淮銨先生(02)2785-0271轉5503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3年8月2日前,異議期限為113年8月12日前以書面向本廠採購科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電話:(02)27850271轉5603、傳真:(02)27857425。)
*(2)廠商聲明書*務必檢附*,是否分包原住民廠商如沒有,請在金額部分填寫0元。
(3)本案係屬開口式契約,採分批供料分批交貨方式執行,供料期限至115年12月30日止,因需求時間不確定,以預算金額為採購上限,如實際採購未達採購上限者,賣方不得據以求償;另買方後續若無採購需求,雙方得合意提前終止契約」。
(4)投標須知第二十三、(二)財物、勞務之相關資料請務必確實完成填寫。
(5)採購計畫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及勞務供應(本款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 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另賣方提供履約服務之人員須 具有勞保身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二O二廠(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陳淮銨先生(02)2785-0271轉5503、針對開標問題-徐先生(02)2785-0271轉5603~5;傳真:(02)2785742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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