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B12252P225 已決標公告

落地臥式空調箱維保等5項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力星機電消防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17,000
原始預算
$ 1,171,840
底價金額
$ 1,049,383
決標折數
87.3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代碼 3.5.10.10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徐先生
聯絡電話 (02)27850271#5603~5606
機關代碼 3.5.10.100
單位名稱 第202廠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聯絡人 徐先生
聯絡電話 (02)27850271#5603~5606
傳真號碼 (02)27857425
電子郵件信箱 MND202A@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9/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9/19 10:00
開標時間 112/09/19 13:30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 165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履約管理順利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 165號(會客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次日起30個日曆天完成第1階段交貨及驗收合格後30日曆天完成第2階段保養。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為維廠商權益,請看完下列資訊,如不懂請洽招標組-徐先生(02)27850271轉5603~5 1.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為維廠商權益,建議到場開標(開標室)比減價,未達3家廠商報價,改採限制性招標,若無得標,現場退還紙本押標金,避免程序繁複。 3.廠商除上述資格須檢附外,還須附(1)報價單(附錄六) (2) 廠商聲明書 4.其他: (1)如有問題請打電話較為快速:針對開標問題-徐先生(02)27850271轉5603~5 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許凱翔上士(03)9882104轉5575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民國112年09月15日前以書面向本廠提出,前述疑義(適逢假日則延至次一上班日)逾時提出或未具名者本廠得不予受理。 (2)本案為不分段開標,如第一次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報價,本廠將改採限制性招標。 *(3)廠商投標報價單(如附錄六),投標標的產地須填註(例如:英國、德國、中華民國)。 *(4)廠商聲明書*務必檢附*,是否分包原住民廠商如沒有,請在金額部分填寫0元。 *(5)本案採購計畫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含原物料)及勞務供應(本款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且禁用非法外籍人士來廠履約;另賣方提供履約服務之人員須具有勞保身分。 (6)案內採購標的(含所需原物料)不得向北韓購買或轉運來自北韓之煤炭、鐵、鐵礦石、銅、鎳、銀、鋅等。 (7)本公告如有誤植以招標文件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二O二廠(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許凱翔上士(03)9882104轉5575、針對開標問題-徐先生(02)2785-0271轉5603~5;傳真:(02)2785742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9/19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10.10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徐先生
聯絡電話
(02)27850271#5603~5606
機關代碼
3.5.10.100
單位名稱
第202廠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聯絡人
徐先生
聯絡電話
(02)27850271#5603~5606
傳真號碼
(02)27857425
電子郵件信箱
MND202A@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9/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9/19 10:00
開標時間
112/09/19 13:30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 165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履約管理順利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 165號(會客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次日起30個日曆天完成第1階段交貨及驗收合格後30日曆天完成第2階段保養。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為維廠商權益,請看完下列資訊,如不懂請洽招標組-徐先生(02)27850271轉5603~5 1.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為維廠商權益,建議到場開標(開標室)比減價,未達3家廠商報價,改採限制性招標,若無得標,現場退還紙本押標金,避免程序繁複。 3.廠商除上述資格須檢附外,還須附(1)報價單(附錄六) (2) 廠商聲明書 4.其他: (1)如有問題請打電話較為快速:針對開標問題-徐先生(02)27850271轉5603~5 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許凱翔上士(03)9882104轉5575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民國112年09月15日前以書面向本廠提出,前述疑義(適逢假日則延至次一上班日)逾時提出或未具名者本廠得不予受理。 (2)本案為不分段開標,如第一次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報價,本廠將改採限制性招標。 *(3)廠商投標報價單(如附錄六),投標標的產地須填註(例如:英國、德國、中華民國)。 *(4)廠商聲明書*務必檢附*,是否分包原住民廠商如沒有,請在金額部分填寫0元。 *(5)本案採購計畫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含原物料)及勞務供應(本款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且禁用非法外籍人士來廠履約;另賣方提供履約服務之人員須具有勞保身分。 (6)案內採購標的(含所需原物料)不得向北韓購買或轉運來自北韓之煤炭、鐵、鐵礦石、銅、鎳、銀、鋅等。 (7)本公告如有誤植以招標文件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二O二廠(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許凱翔上士(03)9882104轉5575、針對開標問題-徐先生(02)2785-0271轉5603~5;傳真:(02)2785742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9/1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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