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7850271#5603~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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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ND202A@mail.mil.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 165號(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 165號(會客室)
履約期限
簽約次日起30個日曆天完成第1階段交貨及驗收合格後30日曆天完成第2階段保養。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為維廠商權益,請看完下列資訊,如不懂請洽招標組-徐先生(02)27850271轉5603~5
1.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為維廠商權益,建議到場開標(開標室)比減價,未達3家廠商報價,改採限制性招標,若無得標,現場退還紙本押標金,避免程序繁複。
3.廠商除上述資格須檢附外,還須附(1)報價單(附錄六) (2) 廠商聲明書
4.其他:
(1)如有問題請打電話較為快速:針對開標問題-徐先生(02)27850271轉5603~5
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許凱翔上士(03)9882104轉5575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民國112年09月15日前以書面向本廠提出,前述疑義(適逢假日則延至次一上班日)逾時提出或未具名者本廠得不予受理。
(2)本案為不分段開標,如第一次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報價,本廠將改採限制性招標。
*(3)廠商投標報價單(如附錄六),投標標的產地須填註(例如:英國、德國、中華民國)。
*(4)廠商聲明書*務必檢附*,是否分包原住民廠商如沒有,請在金額部分填寫0元。
*(5)本案採購計畫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含原物料)及勞務供應(本款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且禁用非法外籍人士來廠履約;另賣方提供履約服務之人員須具有勞保身分。
(6)案內採購標的(含所需原物料)不得向北韓購買或轉運來自北韓之煤炭、鐵、鐵礦石、銅、鎳、銀、鋅等。
(7)本公告如有誤植以招標文件為準。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二O二廠(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許凱翔上士(03)9882104轉5575、針對開標問題-徐先生(02)2785-0271轉5603~5;傳真:(02)2785742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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