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B12178P161 已決標公告

2.5噸堆高機等5項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長揚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03,850
原始預算
$ 11,900,000
底價金額
$ 3,495,884
決標折數
40.1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代碼 3.5.10.10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9 - 其他特殊用途之機具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鐘小姐
聯絡電話 (02)27850271#5603
機關代碼 3.5.10.100
單位名稱 第202廠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聯絡人 鐘小姐
聯絡電話 (02)27850271#5603
傳真號碼 (02)27857425
電子郵件信箱 MND202A@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29 10:00
開標時間 112/06/29 13: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第1組:15萬元整,第2組:11萬元整,第3組:4萬元整,第4組:6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第202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生產服務基金-生產二0二廠404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9/2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會客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組別1:簽約日之次日起120日曆天內完成交貨;餘如清單備註7交貨時間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請看完附加說明,以維廠商權益* 1.現場投標:時間為上班日0800至165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 2.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3.建議到場辦理減價,以維廠商權益。(要帶公司大、小章) 4.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5.除上述文件外還須檢附(1)廠商聲明書 (2)報價單(附錄六) (3) 紙本押標金 (4)押標金查詢同意書(附錄21) 詳細請看下列~ (1)如有問題請先打電話確認狀況較為快速: 針對開標問題-鐘小姐(02)2785-0271轉5603~5 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徐先生(02)2785-0271轉5423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問題,請於民國112年6月26日前以書面向本廠提出,前述疑義(適逢假日則延至次一上班日)逾時提出或未具名者本廠得不予受理。 *(2)廠商投標報價單(如附錄六),投標標的產地須填註(例如:英國、德國、台灣)。 *(3)廠商聲明書*務必檢附*,是否分包原住民廠商如沒有,請在金額部分填寫0元。 *(4)為減少開標作業程序,建議使用紙本投標,現場比減價,避免程序繁複。 *(5)建議「紙本押標金支票」,若無得標「現場退還」,如使用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先打電話詢問(請洽鐘小姐 5603~5),因尚有會計程序需處理,若未得標時,押標金退款時間較久需數週。 *(6)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押標金抬頭應填「生產服務基金-生產二0二廠404專戶」*請務必檢附* 投標須知(p104)_附錄21查詢押標金保證金同意書。 (7)本案採購計畫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含原、物料及零組件)及勞務供應(本款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且禁用非法外籍人士來廠履約;另賣方提供履約服務之人員須具有勞保身分。 (8)案內採購標的(含所需原物料)不得向北韓購買或轉運來自北韓之煤炭、鐵、鐵礦石、銅、鎳、銀、鋅等。 (9)本案可能因突發事故、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10)本公告如有誤植以招標文件為準。 (11)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檢附該登記證,屬無效文件。 (12)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廠商應將各階段(第一階段:資格及規格, 第二階段:價格)開標用之投標文件,分別密封後一次遞送。押標金單據附於第一階段開標之投標文件。 (13)本案採複數決標,分組總價報價、分組總價決標方式辦理(報價單如附錄六)。第1組:項次1~2、第2組:項次3、第3組:項次4、第4組:項次5。 (14)依「國軍採購作業規定」第41點規定先行辦理招標作業,並保留決標,俟預算奉核後再行決標、簽約;如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規定不予決標。 (15)本次為第2次(修訂後第1次)招標作業,本次主要修訂內容為清單品名料號及規格欄之廠牌、型號及附件1及附件3等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二O二廠(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徐先生(02)2785-0271轉5423、針對開標問題-鐘小姐轉5603~5;傳真:(02)2785742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5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5噸堆高機(廠牌LEWAY或 KOMATSU或同等品)詳附件1項次五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978,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10.10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鐘小姐
聯絡電話
(02)27850271#5603
機關代碼
3.5.10.100
單位名稱
第202廠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聯絡人
鐘小姐
聯絡電話
(02)27850271#5603
傳真號碼
(02)27857425
電子郵件信箱
MND202A@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29 10:00
開標時間
112/06/29 13: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第1組:15萬元整,第2組:11萬元整,第3組:4萬元整,第4組:6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第202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生產服務基金-生產二0二廠404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9/2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會客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組別1:簽約日之次日起120日曆天內完成交貨;餘如清單備註7交貨時間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請看完附加說明,以維廠商權益* 1.現場投標:時間為上班日0800至165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 2.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3.建議到場辦理減價,以維廠商權益。(要帶公司大、小章) 4.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5.除上述文件外還須檢附(1)廠商聲明書 (2)報價單(附錄六) (3) 紙本押標金 (4)押標金查詢同意書(附錄21) 詳細請看下列~ (1)如有問題請先打電話確認狀況較為快速: 針對開標問題-鐘小姐(02)2785-0271轉5603~5 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徐先生(02)2785-0271轉5423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問題,請於民國112年6月26日前以書面向本廠提出,前述疑義(適逢假日則延至次一上班日)逾時提出或未具名者本廠得不予受理。 *(2)廠商投標報價單(如附錄六),投標標的產地須填註(例如:英國、德國、台灣)。 *(3)廠商聲明書*務必檢附*,是否分包原住民廠商如沒有,請在金額部分填寫0元。 *(4)為減少開標作業程序,建議使用紙本投標,現場比減價,避免程序繁複。 *(5)建議「紙本押標金支票」,若無得標「現場退還」,如使用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先打電話詢問(請洽鐘小姐 5603~5),因尚有會計程序需處理,若未得標時,押標金退款時間較久需數週。 *(6)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押標金抬頭應填「生產服務基金-生產二0二廠404專戶」*請務必檢附* 投標須知(p104)_附錄21查詢押標金保證金同意書。 (7)本案採購計畫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含原、物料及零組件)及勞務供應(本款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且禁用非法外籍人士來廠履約;另賣方提供履約服務之人員須具有勞保身分。 (8)案內採購標的(含所需原物料)不得向北韓購買或轉運來自北韓之煤炭、鐵、鐵礦石、銅、鎳、銀、鋅等。 (9)本案可能因突發事故、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10)本公告如有誤植以招標文件為準。 (11)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檢附該登記證,屬無效文件。 (12)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廠商應將各階段(第一階段:資格及規格, 第二階段:價格)開標用之投標文件,分別密封後一次遞送。押標金單據附於第一階段開標之投標文件。 (13)本案採複數決標,分組總價報價、分組總價決標方式辦理(報價單如附錄六)。第1組:項次1~2、第2組:項次3、第3組:項次4、第4組:項次5。 (14)依「國軍採購作業規定」第41點規定先行辦理招標作業,並保留決標,俟預算奉核後再行決標、簽約;如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規定不予決標。 (15)本次為第2次(修訂後第1次)招標作業,本次主要修訂內容為清單品名料號及規格欄之廠牌、型號及附件1及附件3等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二O二廠(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徐先生(02)2785-0271轉5423、針對開標問題-鐘小姐轉5603~5;傳真:(02)2785742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5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5噸堆高機(廠牌LEWAY或 KOMATSU或同等品)詳附件1項次五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978,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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