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B12121P089 已決標公告

112年度配電系統維護保養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宏宜機電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25,000
原始預算
$ 3,750,000
底價金額
$ 3,592,500
決標折數
81.4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代碼 3.5.10.10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6 - 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先生
聯絡電話 (02)27850271#5603~5606
機關代碼 3.5.10.100
單位名稱 第202廠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聯絡人 黃先生
聯絡電話 (02)27850271#5603~5606
傳真號碼 (02)27857425
電子郵件信箱 MND202A@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案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預估後續擴充期間為1年(113年3月27日至114年3月26日),1年預算金額為3,750,000元整,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廠商辦理採購;另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2.賣方於新契約奉核後繳納新臺幣20萬元之履約保證金,於全案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乙次無息發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2/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07 10:00
開標時間 112/03/07 13: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履約管理順遂。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會客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2年3月27日至113年3月26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第1項:具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執照「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E606010)」、臺灣區用電設備檢驗維護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第2項:具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臺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以上2項條件有1項符合即可。 *注意: 不可檢驗會員證搭配承裝業登記執照或電氣會員證搭配檢驗維護業登記執照,如有情形判定不合格,如不懂請洽黃上士5605。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請看完附加說明,以維廠商權益* 1.現場投標:時間為上班日0800至165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 2.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3.建議到場辦理減價,以維廠商權益。(要帶公司大、小章) 4.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5.除上述文件外還須檢附(1)廠商聲明書 (2)報價單(附錄六) 6.其他: (1)如有問題請先打電話確認狀況較為快速: 針對開標問題-黃上士(02)2785-0271轉5603~5 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莊益嘉上士(02)2785-0271轉5662~3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問題,請於民國112年3月1日前以書面向本廠提出,前述疑義(適逢假日則延至次一上班日)逾時提出或未具名者本廠得不予受理。 *(2)廠商投標報價單(如附錄六),投標標的產地須填註(例如:英國、德國、台灣)。 *(3)廠商聲明書*務必檢附*,是否分包原住民廠商如沒有,請在金額部分填寫0元。 (4)本案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預估後續擴充期間為1年(113年3月27日至114年3月26日),1年預算金額為3,750,000元整,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廠商辦理採購;另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5)本案採購計畫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含原、物料及零組件)及勞務供應(本款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且禁用非法外籍人士來廠履約;另賣方提供履約服務之人員須具有勞保身分。 (6)案內採購標的(含所需原物料)不得向北韓購買或轉運來自北韓之煤炭、鐵、鐵礦石、銅、鎳、銀、鋅等。 (7)合約實作地點為台北南港及宜蘭礁溪鄉及宜蘭員山鄉。如有疑問請洽莊益嘉上士5662。 (8)本公告如有誤植以招標文件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2廠(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莊益嘉上士(02)2785-0271轉5662~3、針對開標問題-黃上士轉5603~5;傳真:(02)2785742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3/07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10.10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先生
聯絡電話
(02)27850271#5603~5606
機關代碼
3.5.10.100
單位名稱
第202廠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聯絡人
黃先生
聯絡電話
(02)27850271#5603~5606
傳真號碼
(02)27857425
電子郵件信箱
MND202A@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案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預估後續擴充期間為1年(113年3月27日至114年3月26日),1年預算金額為3,750,000元整,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廠商辦理採購;另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2.賣方於新契約奉核後繳納新臺幣20萬元之履約保證金,於全案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乙次無息發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2/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07 10:00
開標時間
112/03/07 13: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履約管理順遂。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會客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2年3月27日至113年3月26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第1項:具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執照「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E606010)」、臺灣區用電設備檢驗維護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第2項:具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臺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以上2項條件有1項符合即可。 *注意: 不可檢驗會員證搭配承裝業登記執照或電氣會員證搭配檢驗維護業登記執照,如有情形判定不合格,如不懂請洽黃上士5605。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請看完附加說明,以維廠商權益* 1.現場投標:時間為上班日0800至165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 2.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3.建議到場辦理減價,以維廠商權益。(要帶公司大、小章) 4.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5.除上述文件外還須檢附(1)廠商聲明書 (2)報價單(附錄六) 6.其他: (1)如有問題請先打電話確認狀況較為快速: 針對開標問題-黃上士(02)2785-0271轉5603~5 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莊益嘉上士(02)2785-0271轉5662~3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問題,請於民國112年3月1日前以書面向本廠提出,前述疑義(適逢假日則延至次一上班日)逾時提出或未具名者本廠得不予受理。 *(2)廠商投標報價單(如附錄六),投標標的產地須填註(例如:英國、德國、台灣)。 *(3)廠商聲明書*務必檢附*,是否分包原住民廠商如沒有,請在金額部分填寫0元。 (4)本案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預估後續擴充期間為1年(113年3月27日至114年3月26日),1年預算金額為3,750,000元整,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廠商辦理採購;另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5)本案採購計畫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含原、物料及零組件)及勞務供應(本款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且禁用非法外籍人士來廠履約;另賣方提供履約服務之人員須具有勞保身分。 (6)案內採購標的(含所需原物料)不得向北韓購買或轉運來自北韓之煤炭、鐵、鐵礦石、銅、鎳、銀、鋅等。 (7)合約實作地點為台北南港及宜蘭礁溪鄉及宜蘭員山鄉。如有疑問請洽莊益嘉上士5662。 (8)本公告如有誤植以招標文件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2廠(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莊益嘉上士(02)2785-0271轉5662~3、針對開標問題-黃上士轉5603~5;傳真:(02)2785742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3/0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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