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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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會客室)
履約期限
至113年12月31日止或訂購數量已達契約數量,契約自然終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1.現場投標:時間為上班日0800至165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
2.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民國112年3月13日前以書面向本廠提出,前述疑義(適逢假日則延至次一上班日)逾時提出或未具名者本廠得不予受理,
如疑義急迫請洽:針對開標問題-鄭先生(02)27850271轉5603
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張振義(02)27850271轉5423
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傳真:(02)27857425。
(2)本案採一次投分段開標方式辦理採購。
(3)請務必檢附「廠商聲明書」,並確認是否分包原住民廠商,若沒有請在金額部分填寫「0」元。
(4)請檢附廠商報價單(總價報價單)(如附錄六)乙份,並敘明投標標的原產地(例如:英國、德國、台灣)。
※(5)為減少開標作業程序,建議使用紙本投標,現場比減價,避免程序繁複。
※(6)本案採單價報價、單價計列契約方式辦理,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1,以各項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決定最低標,(*投標廠商各項單價報價均不得高於公告之預算單價,標價超過預算單價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並採開口契約之作業模式,以實際訂購數量計價付款。
(7)採開口式契約方式,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另預估總價為採購上限,案內數量僅為預估數值。
(8)採購計畫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含原物料)及勞務供應(本款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且禁用非法外籍人士來廠履約;另賣方提供履約服務之人員須具有勞保身分。
(9)案內採購標的(含所需原物料)不得向北韓購買或轉運來自北韓之煤炭、鐵、鐵礦石、銅、鎳、銀、鋅等。
(10)本公告如有誤植以招標文件為準。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2廠(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電話:(02)27850271轉5603、傳真:(02)2785742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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