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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生產服務基金-生產二0二廠404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4/04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會客室)
履約期限
共2階段簽約次日起150日曆天交貨第2階段30日曆天出具報告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廠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參考主管機關範本內容自訂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或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附加說明
1.現場投標:時間為上班日0800至165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
2.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民國111年01月03日前以書面向本廠提出,前述疑義(適逢假日則延至次一上班日)逾時提出或未具名者本廠得不予受理,
如疑義急迫請洽:針對開標問題-黃義翔中士(02)27850271轉5603~5
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杜成果雇員(02)27850271轉5662~3
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傳真:(02)27857425。
(2)本案不分段開標。
(3)若使用線上繳納押標金,因尚有會計程序需處理,若未得標時,押標金退款時間較久需數週。
(4)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押標金抬頭應填「生產服務基金-生產二0二廠404專戶」請務必檢附 投標須知(p93)_附錄22查詢押標金保證金同意書。
(5)為減少開標作業程序,建議使用紙本投標、紙本押標金,現場比減價,避免程序繁複。
(6)投標廠商報價單-1。(如附錄六-1以單、總價報價之報價單)投標標的產地要填寫(例如:英國、德國、台灣)
(7)本案為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當日得標廠商,本廠即宣布保留決標,俟預算核定後,再另行通知開標結果及簽約事宜。
(8)本案採購計畫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含原物料)及勞務供應(本款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且禁用非法外籍人士來廠履約;另賣方提供履約服務之人員須具有勞保身分。
(9)案內採購標的(含所需原物料)不得向北韓購買或轉運來自北韓之煤炭、鐵、鐵礦石、銅、鎳、銀、鋅等。
(10)本公告如有誤植以招標文件為準。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2廠(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電話:(02)27850271轉5603、傳真:(02)2785742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