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B10066P103 已決標公告

無水甲醇等27項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霖愷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83,000
原始預算
$ 4,708,220
底價金額
$ 3,964,866
決標折數
62.6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代碼 3.5.10.10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4 - 基本化學產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博文
聯絡電話 (02)27850271#5603~5607
機關代碼 3.5.10.100
單位名稱 第202廠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聯絡人 李博文
聯絡電話 (02)27850271#5603~5607
傳真號碼 (02)27857425
電子郵件信箱 MND202A@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7/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7/13 10:00
開標時間 110/07/13 13:30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投標文件標價3%(小數點無條件進位)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第202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生產服務基金-生產二0二廠404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會客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後180日1批;90日2批;180日3批;180日4批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廠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參考主管機關範本內容自訂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 3.資格及規格標:詳附加說明其他第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現場投標:時間為上班日0800至165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 2.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0年07月9日前(適逢假日則延至次一上班日)以書面向本廠物供室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電話:(02)27850271轉5603、傳真:(02)27857425。) 2.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廠商應將各階段開標用之投標文件【第一段資、規格文件(併同押標金)及第二段價格文件(廠商投標報價單)】分別密封,並於價格標封上標示「價格標」,未依規定檢附者,以不合格廠商處理。 3.資格及規格標(本案採乙次投標、分段開標(第一段資、規格標,第二段價格標)): 3.1第一段標,投標廠商如提出同等品者(項次4至23),投標文件內應檢附下列文件: 3.1.1同等品審查表:須於所提出該項之同等品審查表內投標商欄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及加註欲提出同等品之廠牌、型號。 3.1.2規格文件(或型錄):須敘明同等品之廠牌、型號、規格、功能效益、特性等相關資料(以原廠最新一期型錄或藍圖或同等上述文件之相關技術資料為準),證明不低於招標文件所提之標的物。 3.1.3本項審查結果係以清單所列廠牌型號規格(標準)為主要審查項目,經審查廠商提供之原廠型錄規格(標準)後評斷合格與否;相關文件審查後,買方以書面邀請資格、規格合格廠商參加第二段價格標;本案如因故無法決標,業經第一階段規格標(同等品)審查合格之廠商,參與本案後續招標時,免予再行規格標審查。 3.1.4對未於投標文件內提出同等品者,賣方均須依招標文件內所提之廠牌、型號交貨,且不得再提出以同等品代用。 3.1.5如所有投標商均以招標文件內所述明之廠牌、型號交貨者,則第一段資格、規格標完成後,即刻進行第二段價格標。 3.2價格標:案內資格、規格審查合格之投標廠商,其報價進入底價且為最低報價者,則逕行決標;報價高於預算則以不合格標處理。 4.本案採購計畫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及勞務供應(本款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 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 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另賣方提供履約服務之人員須 具有勞保身分。 5.本公告如有誤植以標單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2廠(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電話:(02)27850271轉5603、傳真:(02)2785742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7/13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10.10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博文
聯絡電話
(02)27850271#5603~5607
機關代碼
3.5.10.100
單位名稱
第202廠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聯絡人
李博文
聯絡電話
(02)27850271#5603~5607
傳真號碼
(02)27857425
電子郵件信箱
MND202A@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7/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7/13 10:00
開標時間
110/07/13 13:30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投標文件標價3%(小數點無條件進位)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第202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生產服務基金-生產二0二廠404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會客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後180日1批;90日2批;180日3批;180日4批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廠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參考主管機關範本內容自訂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 3.資格及規格標:詳附加說明其他第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現場投標:時間為上班日0800至165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 2.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0年07月9日前(適逢假日則延至次一上班日)以書面向本廠物供室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電話:(02)27850271轉5603、傳真:(02)27857425。) 2.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廠商應將各階段開標用之投標文件【第一段資、規格文件(併同押標金)及第二段價格文件(廠商投標報價單)】分別密封,並於價格標封上標示「價格標」,未依規定檢附者,以不合格廠商處理。 3.資格及規格標(本案採乙次投標、分段開標(第一段資、規格標,第二段價格標)): 3.1第一段標,投標廠商如提出同等品者(項次4至23),投標文件內應檢附下列文件: 3.1.1同等品審查表:須於所提出該項之同等品審查表內投標商欄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及加註欲提出同等品之廠牌、型號。 3.1.2規格文件(或型錄):須敘明同等品之廠牌、型號、規格、功能效益、特性等相關資料(以原廠最新一期型錄或藍圖或同等上述文件之相關技術資料為準),證明不低於招標文件所提之標的物。 3.1.3本項審查結果係以清單所列廠牌型號規格(標準)為主要審查項目,經審查廠商提供之原廠型錄規格(標準)後評斷合格與否;相關文件審查後,買方以書面邀請資格、規格合格廠商參加第二段價格標;本案如因故無法決標,業經第一階段規格標(同等品)審查合格之廠商,參與本案後續招標時,免予再行規格標審查。 3.1.4對未於投標文件內提出同等品者,賣方均須依招標文件內所提之廠牌、型號交貨,且不得再提出以同等品代用。 3.1.5如所有投標商均以招標文件內所述明之廠牌、型號交貨者,則第一段資格、規格標完成後,即刻進行第二段價格標。 3.2價格標:案內資格、規格審查合格之投標廠商,其報價進入底價且為最低報價者,則逕行決標;報價高於預算則以不合格標處理。 4.本案採購計畫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及勞務供應(本款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 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 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另賣方提供履約服務之人員須 具有勞保身分。 5.本公告如有誤植以標單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2廠(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電話:(02)27850271轉5603、傳真:(02)2785742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7/13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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