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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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117年度(117/01/01/-117/06/30),金額新臺幣1,295,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生產服務基金-生產生製中心403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12/17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會客室-生產製造中心標箱)。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本案採「分項單價報價、總價決標(以預估數量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總價決定最低標)」,廠商各單項報價均不得高於公告之各預算單價,如有超過各項單價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1.現場投標:時間為上班日0800至170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
2.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3.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4年10月21日前,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請於114年10月27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電話:(02)27850271轉655886、傳真:(02)27857425。)
4.交貨時間:
(1)全案履約期間: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或累計訂貨金額達各序位承攬預估總價時,且無待解決事項時,自動終止契約。
(2)全案依開口契約作業模式辦理,以實作數量計價付款,決標後依決標單價及招標文件載明之預估數量製作契約,並以全案預估總價為採購上限。
5.廠商投標時應檢附「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如附錄二十二,投標廠商及共同投標成員均須提供)、電子領標憑證及附錄二十一,餘詳投標須知第二十三點。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