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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詢問#5605薛小姐/#5554洪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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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ND202A@mail.mil.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北市昆陽街165號 (會客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依環測室廠房整修擴建工程開工日始至結案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
3.投標須知規定第42條:(P21)具下列三項其中乙項即可
(1)「建築師事務所」(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專業技師事務所」(a.技師執業執照:土木、結構 b.技師公會會員證)。
(3)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結構。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現場投標:時間為上班日0800至165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
2.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另行通知。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疫情期間 若有身體不適,請勿至本廠洽公,請戴口罩配合量體溫及掃瞄QRCODE。
其他:
1.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0年8月13日前(適逢假日則延至次一上班日),異議於110年8月22日前以書面向本廠物供室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電話:(02)27850271轉5605、傳真(02)27857425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2.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採限制性招標第22條1項9款,參考最有利標精神,固定價格給付,投標廠商無須報價,惟企劃書應包含經費支用明細表,資格規格審查合格者,續依最有利標評選作業辦法,依序位法,以總評分70分以上,擇最符合需要者邀議價(議回饋內容)。
3.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服務建議書乙式7份(資審不合格者,保留乙份留存,餘退回投標廠商),資格規格審查合格者則將服務建議書攜回,續依最有利標評選作業辦法辦理評審。
4.投標須知十六(2)案內供應之財物或勞務之原產地須屬我國,另十六(2)4.所列產品或材料之原產地須屬我國(本款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另賣方提供履約服務之人員須具有勞保身分。
5.本公告如有誤植以標單為準。
6.投標相關詢問:(02)27850271轉5605 薛小姐;
案情內容及技術諮詢(02)27850271轉5554 洪家駿先生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2廠(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電話:(02)27850271轉5609、傳真:(02)2785742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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