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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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04) 23600765 #507349
電子郵件信箱
msmpc401@mail.mil.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標價金額百分之三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第401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生產服務基金-生產四0一廠413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8/09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
2.納稅證明。
3.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登記證。
4.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5.本案不允許在臺陸資廠商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1.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對招標文件內容提出疑義之期限至民國110年6月16日止;對招標文件內容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10年6月25日止,均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電話:(04)23604067、23600765分機507349、傳真:(04)23602855,地址:40142 臺中市東區精武路40號。
3.本案請自備投標信封,存放所有招標所需文件,信封請密封,並必須於封套上書明本案購案案號、廠商公司名稱及地址(信封封套上標示不全者或案號錯誤者以不合格廠商處理,信封格式詳如投標須知附錄二十二)。
4.如欲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等作為本案之押標金,受款人(抬頭)為「生產服務基金─生產四0一廠417專戶」。
5.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 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及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6.現勘期程:等標期內上班期間(08:00~12:00及13:00~16:30)至第401廠南印所(高雄市左營區世運大道與軍校口-左營軍區),聯絡人:李振洋先生,電話:(07)5870405#503(090982593871),傳真:(07)5811270。
7.為因應政府防疫措施,建議參標廠商由1人進場且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及填寫自我健康切結書。
8.本次為第2次開標,不受3家以上合格投標廠商限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四0一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