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1110214 已決標公告

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北棟111 -113年度廢棄物及資源回收物清運服務」勞務採購案

中央選舉委員會 決標日:111/03/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達和廢棄物清除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37,600
原始預算
$ 2,000,000
底價金額
$ 1,925,000
決標折數
90.2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中央選舉委員會
機關代碼 3.4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羅大翔
聯絡電話 (02)23976899
機關代碼 3.49
單位名稱 中央選舉委員會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0樓
聯絡人 羅大翔
聯絡電話 (02)23976899
傳真號碼 (02)23976898
電子郵件信箱 eric8266@ce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間得擴充新臺幣3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15 10:00
開標時間 111/03/15 11: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0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1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4.1-113.3.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一、一般廠商:為合法設立之公司、機構,資格文件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二、除上開資格證明文件外,另須檢附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不需納稅或免稅之財團、社團法人得免,但必須出具蓋妥印鑑之聲明文件) 三、有效期限內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文件須於111年3月15日上午10時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中央選舉委員會11樓秘書室;倘有本案作業規範未詳之處,或需勘查現地,投標廠商可於等標期限內之上班時間洽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管理中心廖小姐,電話02-2356648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央選舉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15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中央選舉委員會
機關代碼 3.4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羅大翔
聯絡電話
(02)23976899
機關代碼
3.49
單位名稱
中央選舉委員會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0樓
聯絡人
羅大翔
聯絡電話
(02)23976899
傳真號碼
(02)23976898
電子郵件信箱
eric8266@ce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間得擴充新臺幣3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15 10:00
開標時間
111/03/15 11: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0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1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4.1-113.3.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一、一般廠商:為合法設立之公司、機構,資格文件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二、除上開資格證明文件外,另須檢附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不需納稅或免稅之財團、社團法人得免,但必須出具蓋妥印鑑之聲明文件) 三、有效期限內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文件須於111年3月15日上午10時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中央選舉委員會11樓秘書室;倘有本案作業規範未詳之處,或需勘查現地,投標廠商可於等標期限內之上班時間洽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管理中心廖小姐,電話02-2356648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央選舉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1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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