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0樓第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1樓(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餘請詳參投標須知第64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在開標日前,本案招標文件若有補充說明,將刊登政府採購網,投標廠商⾃⾏查閱。
2.如遇颱風等災變,依據「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收件日(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規定辦理。
3.投標廠商得於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日前2天止,於核心上班時間(上午9時至下午5時,中午12時至下午1時30分為午休)以電話聯繫後,可安排現場會勘,會勘時間以30分鐘為限。
4.第1次變更招標公告,變更項目為更正需求說明書之預算金額,請已領標廠商自行重新下載文件。
5.第2次變更招標公告,變更項目為更正經費明細表項次8說明欄位文字,請已領標廠商自行重新下載文件。
6.第3次變更招標公告,變更項目為修訂契約第8條履約管理,另延長本案等標期,投標須知及標封開標及截止收件時間配合更正,請已領標廠商自行重新下載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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