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86之1號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屬於88442出版及印刷)。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屬於88442出版及印刷)。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86之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86之1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工廠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2、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免課稅廠商請檢附稅捐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或開標前2個月內核發之無欠稅證明文件。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名稱及負責人印章。
附加說明
1、本案提供「電子領標」。
2、領投標文件之截止日倘遇本會因故停止辦公者,分別依原訂截止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本會不另通知)。
3、請將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放入外標封內即可,不另提供價格封。
4、押標金之繳納方式除依採購法第30條第2項規定者外(即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郵政匯票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等),亦可線上繳納。
5、倘若中央選舉委員會因COVID-19疫情或其他因素公告延後投票或停止辦理,本會就本案有權作出暫緩印製或終止、解除契約之決定。暫緩執行俟確定投票日後將通知廠商重行付印,廠商應於10日內編印完成.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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