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613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二路西段2之1號三樓
電子郵件信箱
h621020@mail.cyh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擴充金額為新台幣50萬元整,並由機關依實際需求辦理,預計數量為紙本公報20萬張(規格同本案需求說明書所列),期間同本案原履約期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二路西段2之1號三樓
履約期限
109年1月2日前送達本會及18鄉鎮市公所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登載有印刷業)。
(二)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三)有效期間內之公會會員證明。
(四)投標廠商印模單正本。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六)電子領標憑證。
(七)押標金繳納憑證。
附加說明
補傳外標封電子檔
1.公報第一版須於本會提供資料2天內完成公報初稿以利核校,若有錯誤需配合修正;第二版以後修正稿須於本會提供資料隔天上午10時前送達本會,直至完全無錯漏為止。
2.廠商應於108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本採購案全數公報編印。
3.廠商應於109年1月2日17時前,依據分配數量送達本會及本縣18鄉(鎮、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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