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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於授權期間內(115年9月7日至118年12月31日),依決標單價,增購軟體授權與技術支援及維護服務,並以10套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2號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2號A811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中央銀行線上繳納押標金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2號外收發室
履約期限
於115年9月6日前完成交貨,授權期間如下:(一)16套授權:自115年9月7日起至118年12月31日止。(二)1套授權:自115年11月1日起至118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須至少符合一項以下資格:1.廠商須為RedHat紅帽原廠 Advanced Business Partner (ABP)身份,投標時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2.廠商須指派專案執行工程師至少3名且具備 Red Hat Certified Engineer (RHCE) on Red Hat Enterprise Linux 8 (RHEL 8) 或以上版本之認證資格,投標時須檢附 RHCE 證書及在職證明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廠商就辦理本案之相關程序及環境,應具備完善之資通安全管理措施,投標時須提交第三方檢測單位出具之資訊安全認證或報告(如ISO/IEC 27001或CNS 27001有效證書)及投標廠商資安管理評估表(詳本案需求說明書附件1)供機關審查。
2.廠商投標時須檢附本案工作成員之資通安全訓練、資通安全專業證照、或資通安全專業人員業務經驗之證明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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