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C-11402 已決標公告

208廠房場地整修工程設計及監造委託技術服務

中央印製廠 決標日:114/06/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張李賢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39,355
原始預算
$ 1,139,355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中央印製廠
機關代碼 3.47.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游小姐
聯絡電話 (02)22156789#131
機關代碼 3.47.1
單位名稱 中央印製廠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3段235號
聯絡人 游小姐
聯絡電話 (02)22156789#131
傳真號碼 (02)22145146
電子郵件信箱 rc2949@mail.cepp.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6/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3段235號(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6/26 15:00
開標時間 114/06/27 09:3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3段235號本廠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3段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通知次日起45日曆天內完成基本設計、通知次日起50日曆天內完成細部設計、通知次日起5日曆天內提交發包相關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經政府設立登記合格之建築師事務所或建築師聯合事務所,詳如投標須知第六十點所載。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附件A)。 (3)切結書1(投標時檢附)(附件B)。 (4)投標標價清單。 (5)企劃書1式12份(應依評審項目依序撰擬企劃書之內容)。 (6)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應檢附之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所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文件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不合格標,不得列為評審對象。投標文件經本廠審查合格之廠商,依各合格廠商投標文件開標順序決定廠商編號及簡報之順序。(簡報時間及地點由本廠另行通知廠商至本廠辦理,詳本案「投標廠商評審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央印製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6/26 15: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中央印製廠
機關代碼 3.47.1
聯絡人
游小姐
聯絡電話
(02)22156789#131
機關代碼
3.47.1
單位名稱
中央印製廠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3段235號
聯絡人
游小姐
聯絡電話
(02)22156789#131
傳真號碼
(02)22145146
電子郵件信箱
rc2949@mail.cepp.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6/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3段235號(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6/26 15:00
開標時間
114/06/27 09:3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3段235號本廠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3段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通知次日起45日曆天內完成基本設計、通知次日起50日曆天內完成細部設計、通知次日起5日曆天內提交發包相關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經政府設立登記合格之建築師事務所或建築師聯合事務所,詳如投標須知第六十點所載。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附件A)。 (3)切結書1(投標時檢附)(附件B)。 (4)投標標價清單。 (5)企劃書1式12份(應依評審項目依序撰擬企劃書之內容)。 (6)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應檢附之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所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文件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不合格標,不得列為評審對象。投標文件經本廠審查合格之廠商,依各合格廠商投標文件開標順序決定廠商編號及簡報之順序。(簡報時間及地點由本廠另行通知廠商至本廠辦理,詳本案「投標廠商評審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央印製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6/26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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