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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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增購金額上限為本案預算金額新臺幣 787,500 元整 ( 含稅 ) ,依實際需要及廠商履約情形良好,機關得簽報核可後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得標廠商不得以未取得後續擴充權利向機關求償。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本廠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供應科。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須派工程師來廠分別維護 PC/MAC serve r 、 磁碟陣列、液晶螢幕及數位打樣機等設備,投標時須檢附 PC 工程師至少 1 名及 MAC 工程師至少 1 名均具有Vtrak A-Class Certification / Vtrak E-Series / J-SeriesCertification 或同等級系統儲存備份設備 ( 以上 ) 相關證照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及在職證明文件影本。
(2)投標廠商聲明書(附件B)。
投標廠商聲明書應表明投標廠商名稱,並經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未表明投標廠商名稱並經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者,資格標審查將判定為不合格。
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但書第1款至第3款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附件B-1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3)電子投標廠商需將電子領標憑據傳輪至電子投標系統「資格標封」內。
(4)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投標。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時須檢附 PC 工程師至少 1 名及 MAC 工程師至少 1 名具有Vtrak A-Class Certification / Vtrak E-Series / J-SeriesCertification 或同等級系統儲存備份設備 ( 以上 ) 相關證照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及在職證明文件影本。
附加說明
1.本案招標期間廠商請親赴本廠勘察以免錯估,惟請務必先行電洽約定時間,以利安排入廠時間及相關手續,請先行電洽以利安排時間。使用單位技研科:曾小姐02-22156789#307:(詢問履約規範相關問題);採購單位:顏先生02-22156789#260。
2.公開開標案件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本廠允許投標廠商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或授權代表1人出席為原則,代理人或授權代表出席時,請至供應科出示授權書(附件A)及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以資證明。本廠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投標文件分別裝封並標示『115年度印前系統電腦設備維護保養1年 資格標(封)』及『115年度印前系統電腦設備維護保養1年 價格標(封)』,價格標未單獨密封者,該標不予接受;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
4. 價格標(封)」文件內容:
(1)「招標、投標及簽約三用表格」。
(2)投標廠商標價幣別:新臺幣(投標總價應含稅及其必要之稅捐)。
(3)「招標、投標及簽約三用表格」應表明投標廠商名稱,並經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未表明投標廠商名稱並經投標廠商負責人簽或蓋章者,審查將判定不合格。
5.★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
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
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
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司)網站;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s://web.pcc.gov.tw)/相關連結/其他/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陸資資
訊)。
★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
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6. 履約地點:(一)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3段235號。
(二)新北市新店區北宜路2段200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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