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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本廠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中央印製廠供應科。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160日曆天內完成安裝、測試及教育訓練。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投標廠商聲明書(附件C)。
投標廠商聲明書應加蓋廠商印章及負責人印章或有權簽署人簽名,未加蓋廠商印章或負責人印章或有權簽署人簽名者,資格標審查將判定為不合格。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但書第1款至第3款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附件C-1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2)請提供裝幀後之服務建議書1式13份。
(3)本案投標廠商須繳納押標金,相關規定詳本投標須知押標金規定。
(4)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 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其他:附加說明
1.公開開標案件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本廠允許投標廠商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或授權代表1人出席為原則,代理人或授權代表出席時,請至供應科出示授權書(附件B)及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以資證明。
2.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投標文件分別裝封並標示『監控系統(安康廠區)更新建置1式 資格標(封)』及『監控系統(安康廠區)更新建置1式 價格標(封)』,價格標未單獨密封者,該標不予接受;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
3.決標原則:最低標: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採評分及格最低標(審查項目、標準及審查方式如附件G),就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總平均評分在及格分數(80分)以上之廠商開價格標。
4.「價格標(封)」文件內容:「招標、投標及簽約三用表格」。
投標廠商標價幣別:新臺幣(投標總價應含稅及其必要之稅捐)。
「招標、投標及簽約三用表格」之投標欄應加蓋廠商印章及負責人印章或簽
署,未加蓋廠商印章或負責人印章或簽署者,審查將判定不合格。
5.投標文件須於114年5月28日17時0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3段235號中央印製廠供應科。本廠上班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4時50分,標單請儘量於上班時間內送(寄)達,投標文件未於投標截止期限前送(寄)達,該標不予接受。
6.有關本案需求書附件A:伍、需求說明三、設備汰換需求之項次1~8項所選用之各項設備,除第4、6項不得大陸地區廠牌外,其餘各項原產地、登記地或廠牌不得為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或境外敵對勢力。
7.本案履約地點為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3段235號,招標期間廠商請親赴本廠勘察以免錯估,惟請務必先行電洽約定時間,以利安排入廠時間及相關手續,請先行電洽以利安排時間。聯絡人:詢問履約規範相關問題:呂先生02- 22156789#180、劉先生#171及採購單位:顏先生02-22156789#260。
8.請提供裝幀後之服務建議書1式13份,製訂格式為A4尺寸(圖表得以A3對折列入),字體格式不拘,以直式橫書由左至右書寫, 並編製目錄及編訂頁碼,一律採雙面列印,內頁不逾50頁(不含附件、封面、目錄及空白頁),封面標示「中央印製廠監控系統(安康廠區)更新建置1式服務建議書」及「投標廠商名稱」,服務建議書應附電子檔,電子檔案 CD光碟或USB 1份,連同投標文件密封後一併送交;電子檔與書面服務建議書內容若有不符,以書面服務建議書為準。
投標廠商之「資格標(封)」文件不得報列標價,否則該標不予接受。
投標廠商之「服務建議書」文件內容不得報列標價,否則該標不予接受。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