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high2563@mail.cepp.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本廠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中央印製廠供應科。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或預算金額新臺幣1,280,000元(含稅)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聲明書(附件B)。投標廠商聲明書應加蓋廠商印章及負責人印章或有權簽署人簽名,未加蓋廠商印章或負責人印章或有權簽署人簽名者,資格標審查將判定為不合格。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但書第1款至第3款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附件B-1公職人 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2)「招標、投標及簽約三用表格」。
(3)企劃書1式12份。
(4)安全鞋型錄:規格、材質及尺寸應符合本案需求規格。
(5)須檢附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實施商品驗證登錄證書影本(須符合國家標準CNS20345(104.1.13版)安全鞋規定及鞋底防滑性之SRC等級)或檢附第三方出具之相關證明文件(須符合國家標準CNS20345(104.1.13版)安全鞋規定及鞋底防滑性之SRC等級影本)。
(6)提供皮製短筒安全鞋樣鞋1雙(須符合附件A:需求說明之貳、安全鞋需求規格表之第一項~第六項),尺碼範圍為日本尺碼24-27(任一尺碼)供本廠審查。
(7)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8)本案投標廠商須繳納押標金。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提供皮製短筒安全鞋樣鞋1雙(須符合附件A:需求說明之貳、安全鞋需求規格表之第一項~第六項),尺碼範圍為日本尺碼24-27(任一尺碼)供本廠審查。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廠允許投標廠商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或授權代表1人出席為原則,代理人或授權代表出席時,請至供應科出示授權書(附件C)及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以資證明。
2.本案固定價格給付,取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依序辦理議價。
3. 本採購開標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招標、投標及簽約三用表格」、企劃書1式12份等(詳見本須知第四十五條),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箱)內密封,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投標文件、皮製短筒安全鞋樣鞋1雙密封投標。
4.封套(箱)外部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
5.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