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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本廠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中央印製廠供應科。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聲明書(附件B)。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但書第1款至第3款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附件B-1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2.「招標、投標及簽約三用表格」。
3. 各項設計說明書1式15份(另請提供電子檔1份,檔案格式建議 以.odt、.doc、.docx、.xls、.pdf為佳,儲存於光碟片或隨身碟,連同投標文件一併送交)。
4.工作服樣衣及樣布。
5.本案投標廠商須繳納押標金NT$160,000。
附加說明
1.履約期限:決標次日起124個日曆天內(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計入)完成來廠套量並依本案所述包裝方式規定分別交貨至中央印製廠安康廠區及青潭廠區,且兩廠區共計派員至少3人以上協助分發工作服,由廠商自行調配人力。交貨數量依實際套量數量為準。
2.本採購開標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招標、投標及簽約三用表格」、設計說明書1式15份等(詳見本須知第四十五條),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箱)內密封,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投標文件應連同工作服樣衣及樣布一併密封投標。
3.本案採固定價格給付,結算總金額依實際套量人數乘以單價計算為準。投標廠商所列投標單價如逾每套預算金額新臺幣3,675元(含稅)者為不合格標,不得列為評選對象。如投標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自願減價,依自願減價之金額決標。
4. 工作服樣衣及樣布。供參與評選用,樣衣(長袖工作外套1件、短袖工作有領Polo衫1件、長袖工作有領Polo衫1件、工作長褲1件、羽絨背心1件)及樣布送達後不得抽換,且應連同投標文件一併密封送交。未密封者,該標不予接受。
5.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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