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ijing2941@mail.cepp.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議價增購之權利,增購之金額以不超過本案預算金額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本廠會議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6/2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履約期限
第1批於113年7月31日(含)前完成交貨180,000公尺(600捲)。 第2批於113年10月31日(含)前完成交貨240,000公尺(800捲)。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聲明書(附件A)
投標廠商聲明書應加蓋廠商印章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未加蓋廠商印章或負責人印章或簽署者,資格標審查將判定為不合格 。
(2)本案投標廠商需繳納押標金,以匯款繳納者須提供匯款收據聯或繳款之相關證明影本,以金融機構票據繳納者得置於資格標封內遞送。
餘詳招標文件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
附加說明
一、「規格標(封)」文件內容:
(一)規格文件:規格標聲明書(附件 B):製造廠出廠檢驗報告(須含廠牌、型號、批號、製造日及規格「材料描述」、「布質」、「結構」、「棉紗支數」、「布料重量」、「布捲長度」等項目)。
(二)樣品:強化背脊布2捲,每捲長度≧300m。投標樣品概不退還 。
二、「價格標(封)」文件內容:「招標、投標及簽約三用表格」。投標廠商標價幣別:新臺幣。(投標標價應含稅及其必要之稅捐)
三、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詳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