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726T18 已決標公告

富士高解析度LH-PJ2數位熱感版3種共5,200片

中央印製廠 決標日:111/08/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安池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13,830
原始預算
$ 683,970
底價金額
$ 619,749
決標折數
99.0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中央印製廠
機關代碼 3.47.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15 - 銅, 鎳, 鋁, 氧化鋁, 鉛,鋅及錫或其合金之半製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蘇碧玉
聯絡電話 (02)22156789#176
機關代碼 3.47.1
單位名稱 中央印製廠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聯絡人 蘇碧玉
聯絡電話 (02)22156789#176
傳真號碼 (02)22142621
電子郵件信箱 beyu13@mail.cepp.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83,97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金額上限為本案預算金額NT$ 683,970(含稅),依實際需要及廠商履約情形,機關得簽報核可後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依實際需求數量核算,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8/05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1/08/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18 16:00
開標時間 111/08/19 10:2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NT$34,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央印製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中央印製廠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11/2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分2批交貨,詳招標規範【03-版材規格及數量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二)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附件A)。 (四)電子投標廠商需將電子領標憑據傳輸至電子投標系統「資格標封」內。 (五)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六)本案投標廠商需繳納押標金,以匯款繳納者須提供匯款收據聯或繳款之相關證明影本,以金融機構票據繳納者得置於資格標封內遞送。 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全份招標文件包括: (1)招標、投標及簽約三用表格。 (2)投標須知。 (3) 招標規範【03-版材規格及數量表】。 (4)投標廠商聲明書(附件A)。 (5)其他:附件B~附件G。 (6)財物採購契約條款。 二、電子領標廠商請務必完成領標作業並下載全部招標文件。 三、廠商就「資格標」、「價格標」之投標文件須以「資格標封」及「價格標封」分別裝封。 四、為配合政府防疫政策,進入本廠時請提供疫苗2劑接種紀錄證明(黃卡、健保快易通APP或健保卡上註記),或檢附3日內抗原快篩報告、家用快篩、PCR檢驗陰性證明,供本廠大門口稽查人員檢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央印製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18 16: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中央印製廠
機關代碼 3.47.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蘇碧玉
聯絡電話
(02)22156789#176
機關代碼
3.47.1
單位名稱
中央印製廠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聯絡人
蘇碧玉
聯絡電話
(02)22156789#176
傳真號碼
(02)22142621
電子郵件信箱
beyu13@mail.cepp.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83,97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金額上限為本案預算金額NT$ 683,970(含稅),依實際需要及廠商履約情形,機關得簽報核可後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依實際需求數量核算,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8/05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1/08/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18 16:00
開標時間
111/08/19 10:2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NT$34,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央印製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中央印製廠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11/2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分2批交貨,詳招標規範【03-版材規格及數量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二)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附件A)。 (四)電子投標廠商需將電子領標憑據傳輸至電子投標系統「資格標封」內。 (五)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六)本案投標廠商需繳納押標金,以匯款繳納者須提供匯款收據聯或繳款之相關證明影本,以金融機構票據繳納者得置於資格標封內遞送。 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全份招標文件包括: (1)招標、投標及簽約三用表格。 (2)投標須知。 (3) 招標規範【03-版材規格及數量表】。 (4)投標廠商聲明書(附件A)。 (5)其他:附件B~附件G。 (6)財物採購契約條款。 二、電子領標廠商請務必完成領標作業並下載全部招標文件。 三、廠商就「資格標」、「價格標」之投標文件須以「資格標封」及「價格標封」分別裝封。 四、為配合政府防疫政策,進入本廠時請提供疫苗2劑接種紀錄證明(黃卡、健保快易通APP或健保卡上註記),或檢附3日內抗原快篩報告、家用快篩、PCR檢驗陰性證明,供本廠大門口稽查人員檢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央印製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18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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