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231 新北市 新店區 安康路三段235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2156789#260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high2563@mail.cepp.gov.tw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8-19&orgId=3.47.1&cno=1110701J12&seq=02&UpdSq=01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09/01 16: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09/02 09:5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本廠會議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120000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央印製廠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9/30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中央印製廠供應科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聲明書(附件C)。投標廠商聲明書應加蓋廠商印章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未加蓋廠商印章或負責人印章或簽署者,資格標審查將判定為不合格。
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
團體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但書第1款至第3款
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
係(附件檔案-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2)本案投標廠商須繳納押標金NT$120,000元。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其他:附加說明
1.履約期限:決標次日起90日曆天內(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計入)完成交貨及安裝測試】。 2.本案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參與投標;不允許大陸地區人民來廠提供售後服務、技術指導等履約服務。 3.本案不允許廠商提供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 4.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 5.公開開標案件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本廠允許投標廠商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或授權代表1人出席為原則,代理人或授權代表出席時,請至供應科出示授權書(附件E)及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以資證明。 6.為配合政府防疫政策,廠商洽公(投、開標、交貨或其他業務往來等)進入本廠時,應提供疫苗2劑接種紀錄證明(黃卡、健保快易通APP或健保卡上註記),或檢附3日內抗原快篩報告、家用快篩、PCR檢驗陰性證明,供本廠大門口稽查人員檢視。 7.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投標文件分別裝封並標示『伺服器3台及網路交換器2台資格標(封)』、『伺服器3台及網路交換器2台規格標(封)』及『伺服器3台及網路交換器2台價格標(封)』,未依上述規定分別密封者,該標不予接受;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 8.「規格標(封)」文件內容: (1)「伺服器3台及網路交換器2台」相關型錄或規格文件等,並請標註與規格相符之順序,以利規格審查。 (2)投標文件如係抄錄招標文件所訂規格,未檢附相關型錄或規格文件等(需包含本規格表附件H第1項伺服器第2~8點及第2項網路交換器第1~5點)並註明廠牌型號者,不予接受。 (3)投標文件未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檢附相關型錄或規格文件等規格資料,或檢附相關型錄或規格文件等未報列詳細規格(需包含本規格表附件H第1項伺服器第2~8點及第2項網路交換器第1~5點)並註明廠牌型號者,不予接受。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央印製廠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2-08-24T01:11:55+08:00
機關地址
231 新北市 新店區 安康路三段235號
電子郵件信箱
high2563@mail.cepp.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8-19&orgId=3.47.1&cno=1110701J12&seq=02&UpdSq=01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本廠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央印製廠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9/3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中央印製廠供應科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聲明書(附件C)。投標廠商聲明書應加蓋廠商印章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未加蓋廠商印章或負責人印章或簽署者,資格標審查將判定為不合格。 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 團體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但書第1款至第3款 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 係(附件檔案-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2)本案投標廠商須繳納押標金NT$120,000元。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附加說明
1.履約期限:決標次日起90日曆天內(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計入)完成交貨及安裝測試】。 2.本案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參與投標;不允許大陸地區人民來廠提供售後服務、技術指導等履約服務。 3.本案不允許廠商提供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 4.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 5.公開開標案件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本廠允許投標廠商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或授權代表1人出席為原則,代理人或授權代表出席時,請至供應科出示授權書(附件E)及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以資證明。 6.為配合政府防疫政策,廠商洽公(投、開標、交貨或其他業務往來等)進入本廠時,應提供疫苗2劑接種紀錄證明(黃卡、健保快易通APP或健保卡上註記),或檢附3日內抗原快篩報告、家用快篩、PCR檢驗陰性證明,供本廠大門口稽查人員檢視。 7.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投標文件分別裝封並標示『伺服器3台及網路交換器2台資格標(封)』、『伺服器3台及網路交換器2台規格標(封)』及『伺服器3台及網路交換器2台價格標(封)』,未依上述規定分別密封者,該標不予接受;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 8.「規格標(封)」文件內容: (1)「伺服器3台及網路交換器2台」相關型錄或規格文件等,並請標註與規格相符之順序,以利規格審查。 (2)投標文件如係抄錄招標文件所訂規格,未檢附相關型錄或規格文件等(需包含本規格表附件H第1項伺服器第2~8點及第2項網路交換器第1~5點)並註明廠牌型號者,不予接受。 (3)投標文件未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檢附相關型錄或規格文件等規格資料,或檢附相關型錄或規格文件等未報列詳細規格(需包含本規格表附件H第1項伺服器第2~8點及第2項網路交換器第1~5點)並註明廠牌型號者,不予接受。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央印製廠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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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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伺服器3台及網路交換器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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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類452-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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