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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本案得標廠商辦理議價增購之權利,增購數量以不超過本案契約數量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5/1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二)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附件A)。
(四)電子投標廠商需將電子領標憑據傳輸至電子投標系統「資格標封」內。
(五)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六)本案投標廠商需繳納押標金,以匯款繳納者須提供匯款收據聯或繳款之相關證明影本,以金融機構票據繳納者得置於資格標封內遞送。
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規格標(封)」:包括規格標聲明書及投標日前1年內之樣品,樣品數量(淨重)100公克(超過者亦可接受)【樣品請裝成1份(瓶、罐、包…等),勿自行分裝,容器上需標示案號、樣品名稱、廠商名稱、毛重及淨重】。
二、「價格標(封)」文件內容為「招標、投標及簽約三用表格」;投標廠商標價幣別:新臺幣(投標總價應含稅及其必要之稅捐)。
三、全份招標文件包括:
(1)招標、投標及簽約三用表格。
(2)投標須知。
(3)招標規範
附件-藍色顏料粉(有機顏料Blue153)規格表
。
(4)投標廠商聲明書(附件A)。
(5)其他:附件B~附件H。
(6)財物採購契約條款。
四、電子領標廠商請務必完成領標作業並下載全部招標文件。
五、廠商就「資格標」、「規格標」、「價格標」之投標文件須以「資格標封」、「規格標封」及「價格標封」分別裝封。
六、招標期間本廠提供小量樣品供廠商索取。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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