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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5/16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60個日曆天內完成安裝及功能測試。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注意:依據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附件B)。投標廠商聲明書應加蓋廠商印章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未加蓋廠商印章或負責人印章或簽署者,投標文件審查將判定為不合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規格標(封)」文件內容:
(1)投影機1部相關型錄或規格文件,並請標註與規格(附件A)相符之順序,以利規格審查。
(2)檢附投影機環保標章使用證書影本(且在有效期間內),得以列印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綠色生活資訊網站之資料代之。
(3)規格標文件如係抄錄招標文件所訂規格,未列詳細規格者,或未檢附產品型錄或規格文件者,不予接受。
(二)「價格標(封)」文件內容:
(1)「招標、投標及簽約三用表格」。
(2)投標廠商標價幣別:新臺幣(投標總價應含稅及其必要之稅捐)。
(3)「招標、投標及簽約三用表格」之投標欄應加蓋廠商印章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未加蓋廠商印章或負責人印章或簽署者,價格標審查將判定為不合格。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三)本採購開標採: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內含資格標、規格標或價格標等: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投標廠商之「資格標(封)」及「規格標(封)」文件均不得報列標價,否則該標不予接受;「資格標」及「規格標」合併開標,文件經本廠審查不合格者,或價格標開標前經本廠發現有採購法第50條第1項應不予開標情形者,「價格標(封)」不予開啟,並原封發還。
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投標文件分別裝封並標示『投影機1部 資格標(封)』、『 投影機1部 規格標(封)』及『 投影機1部 價格標(封)』,未依上述規定分別密封者 ,該標不予接受。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
(四)為配合政府防疫政策,廠商洽公(投、開標、交貨或其他業務往來等)進入本廠時,應提供疫苗2劑接種紀錄證明(黃卡、健保快易通APP或健保卡上註記),或檢附3日內抗原快篩報告、家用快篩、PCR檢驗陰性證明,供本廠大門口稽查人員檢視。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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