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1122T19 已決標公告

瓦楞紙箱(雙層五張貼)三項共35,000只

中央印製廠 決標日:110/12/2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燕巢廠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500,000
原始預算
$ 3,860,500
底價金額
$ 3,559,500
決標折數
98.3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中央印製廠
機關代碼 3.47.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蘇碧玉
聯絡電話 (02)22156789#176
機關代碼 3.47.1
單位名稱 中央印製廠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聯絡人 蘇碧玉
聯絡電話 (02)22156789#176
傳真號碼 (02)22142621
電子郵件信箱 beyu13@mail.cepp.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本案得標廠商辦理議價增購之權利,增購數量以不超過本案契約數量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20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0/11/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27 16:00
開標時間 110/12/28 09:5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NT$19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央印製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中央印製廠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3/2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二)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附件A)。 (四)電子投標廠商需將電子領標憑據傳輸至電子投標系統「資格標封」內。 (五)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六)本案投標廠商需繳納押標金,以匯款繳納者須提供匯款收據聯或繳款之相關證明影本,以金融機構票據繳納者得置於資格標封內遞送。 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採分批交貨。廠商應依「111年度逐月領用紙箱數量表」(附件G)排程於當月10日(含)前交貨,並需配合本廠進度變動調整供應量(送達中央印製廠安康廠區: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3段235號)。 二、每只紙箱包含配件「手提把」及「兩側邊板」。 三、招標期間本廠備有參考樣品,廠商可至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3段235號中央印製廠供應科看樣。 四、廠商投標時無須送樣。但廠商得標後應於各項(藍色嘜頭、咖啡色嘜頭、紅色嘜頭)紙箱第一次量產前,依本案規格免費提供該樣箱(含「手提把」及「兩側邊板」) 2只送交本廠檢驗、試用與確認(送樣次數不限,惟所送樣箱須符合本案規格),樣箱經本廠通知合格後,始得進行後續量產作業。 五、得標廠商每批交貨時均須免費提供因檢測耗損之紙箱數量(每批提供至少2個)。 六、全份招標文件包括: (1)招標、投標及簽約三用表格。 (2)投標須知。 (3)招標規範【03-附件-瓦愣紙箱規格表(共3頁)】。 (4)投標廠商聲明書(附件A)。 (5)其他:附件B~附件F、附件G-111年度逐月領用紙箱數量表。 (6)財物採購契約條款。 七、電子領標廠商請務必完成領標作業並下載全部招標文件。 八、廠商就「資格標」、「價格標」之投標文件須以「資格標封」「價格標封」分別裝封,未分別裝封者,該標不予接受。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央印製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27 16: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中央印製廠
機關代碼 3.47.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蘇碧玉
聯絡電話
(02)22156789#176
機關代碼
3.47.1
單位名稱
中央印製廠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聯絡人
蘇碧玉
聯絡電話
(02)22156789#176
傳真號碼
(02)22142621
電子郵件信箱
beyu13@mail.cepp.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本案得標廠商辦理議價增購之權利,增購數量以不超過本案契約數量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20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0/11/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27 16:00
開標時間
110/12/28 09:5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NT$19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央印製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中央印製廠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3/2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二)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附件A)。 (四)電子投標廠商需將電子領標憑據傳輸至電子投標系統「資格標封」內。 (五)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六)本案投標廠商需繳納押標金,以匯款繳納者須提供匯款收據聯或繳款之相關證明影本,以金融機構票據繳納者得置於資格標封內遞送。 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採分批交貨。廠商應依「111年度逐月領用紙箱數量表」(附件G)排程於當月10日(含)前交貨,並需配合本廠進度變動調整供應量(送達中央印製廠安康廠區: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3段235號)。 二、每只紙箱包含配件「手提把」及「兩側邊板」。 三、招標期間本廠備有參考樣品,廠商可至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3段235號中央印製廠供應科看樣。 四、廠商投標時無須送樣。但廠商得標後應於各項(藍色嘜頭、咖啡色嘜頭、紅色嘜頭)紙箱第一次量產前,依本案規格免費提供該樣箱(含「手提把」及「兩側邊板」) 2只送交本廠檢驗、試用與確認(送樣次數不限,惟所送樣箱須符合本案規格),樣箱經本廠通知合格後,始得進行後續量產作業。 五、得標廠商每批交貨時均須免費提供因檢測耗損之紙箱數量(每批提供至少2個)。 六、全份招標文件包括: (1)招標、投標及簽約三用表格。 (2)投標須知。 (3)招標規範【03-附件-瓦愣紙箱規格表(共3頁)】。 (4)投標廠商聲明書(附件A)。 (5)其他:附件B~附件F、附件G-111年度逐月領用紙箱數量表。 (6)財物採購契約條款。 七、電子領標廠商請務必完成領標作業並下載全部招標文件。 八、廠商就「資格標」、「價格標」之投標文件須以「資格標封」「價格標封」分別裝封,未分別裝封者,該標不予接受。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央印製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27 16: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