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531U07 已決標公告

移動光源量測及辨識系統1套

中央印製廠 決標日:110/06/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五鈴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800,000
原始預算
$ 2,862,300
底價金額
$ 2,833,000
決標折數
98.8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中央印製廠
機關代碼 3.47.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2 - 工具機, 其零件及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小姐
聯絡電話 (02) 22156789 #216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3.47.1
單位名稱 中央印製廠
機關地址 231 新北市 新店區 安康路三段235號
聯絡人 劉小姐
聯絡電話 (02) 22156789 #216
傳真號碼 (02) 22142621
電子郵件信箱 yj2798@mail.cepp.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862,3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6/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7/08 16:00
開標時間 110/07/09 10:5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85,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中央印製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中央印製廠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7/31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20日曆天內完成安裝、測試及教育訓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2)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附件B)。 (4)本案投標廠商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規格標(封)」文件內容 (1)「移動光源量測及辨識系統1套」相關型錄或規格文件,並請標註與規格相符之順序,以利規格審查。 (2)規格標文件如係抄錄招標文件所訂規格,未列詳細規格並註明廠牌型號者,或未檢附產品目錄或說明書等規格資料者,不予接受。 二、「價格標(封)」文件內容: (1)「招標、投標及簽約三用表格」。 (2)投標廠商標價幣別:新臺幣(投標總價應含稅及其必要之稅捐)。 (3)「招標、投標及簽約三用表格」之投標欄應加蓋廠商印章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未加蓋廠商印章或負責人印章或簽署者,價格標審查將判定為不合格。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三、本採購開標採:分段開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方式辦理,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投標文件分別裝封並標示「移動光源量測及辨識系統1套資格標(封)、移動光源量測及辨識系統1套規格標(封)及移動光源量測及辨識系統1套價格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內含資格標、規格標或價格標等,未依上述規定分別密封者,該標不予接受。所有內外封套外部請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央印製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0/07/08 16: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中央印製廠
機關代碼 3.47.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小姐
聯絡電話
(02) 22156789 #216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3.47.1
單位名稱
中央印製廠
機關地址
231 新北市 新店區 安康路三段235號
聯絡人
劉小姐
聯絡電話
(02) 22156789 #216
傳真號碼
(02) 22142621
電子郵件信箱
yj2798@mail.cepp.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862,3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6/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7/08 16:00
開標時間
110/07/09 10:5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85,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中央印製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中央印製廠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7/31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20日曆天內完成安裝、測試及教育訓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2)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附件B)。 (4)本案投標廠商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規格標(封)」文件內容 (1)「移動光源量測及辨識系統1套」相關型錄或規格文件,並請標註與規格相符之順序,以利規格審查。 (2)規格標文件如係抄錄招標文件所訂規格,未列詳細規格並註明廠牌型號者,或未檢附產品目錄或說明書等規格資料者,不予接受。 二、「價格標(封)」文件內容: (1)「招標、投標及簽約三用表格」。 (2)投標廠商標價幣別:新臺幣(投標總價應含稅及其必要之稅捐)。 (3)「招標、投標及簽約三用表格」之投標欄應加蓋廠商印章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未加蓋廠商印章或負責人印章或簽署者,價格標審查將判定為不合格。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三、本採購開標採:分段開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方式辦理,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投標文件分別裝封並標示「移動光源量測及辨識系統1套資格標(封)、移動光源量測及辨識系統1套規格標(封)及移動光源量測及辨識系統1套價格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內含資格標、規格標或價格標等,未依上述規定分別密封者,該標不予接受。所有內外封套外部請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央印製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0/07/08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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