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2171221分機213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cyc2783@mail.cepp.gov.tw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4/22 16: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4/23 10:1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85000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其他: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180日曆天內交貨到廠並完成安裝、測試及教育訓練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二)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按期申報者為110年1-2月、按月申報者為110年3月)證明者,得以前一期(按期申報者為109年11-12月、按月申報者為110年2月)之納稅證明代之。上述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 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繳稅證明文件者,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惟應提出依法令免申請相關文件之證明。
(三) 投標廠商聲明書(附件B)。投標廠商聲明書應加蓋廠商印章及負責人印章或有權簽署人簽名,未加蓋廠商印章或負責人印章或有權簽署人簽名者,投標文件審查將判定為不合格。(附件B-1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四)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五)本案投標廠商須繳納押標金,相關規定詳本投標須知第十七條。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央印製廠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4-12T07:25:50+08:00
電子郵件信箱
cyc2783@mail.cepp.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180日曆天內交貨到廠並完成安裝、測試及教育訓練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二)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按期申報者為110年1-2月、按月申報者為110年3月)證明者,得以前一期(按期申報者為109年11-12月、按月申報者為110年2月)之納稅證明代之。上述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 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繳稅證明文件者,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惟應提出依法令免申請相關文件之證明。 (三) 投標廠商聲明書(附件B)。投標廠商聲明書應加蓋廠商印章及負責人印章或有權簽署人簽名,未加蓋廠商印章或負責人印章或有權簽署人簽名者,投標文件審查將判定為不合格。(附件B-1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四)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五)本案投標廠商須繳納押標金,相關規定詳本投標須知第十七條。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央印製廠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openfun_brief_type
公開招標公告
openfun_brief_title
高速點數機1臺
openfun_brief_category
財物類442-工具機,其零件及附件
openfun_source
https://pcc-api.openfun.app
openfun_original_filename
TIQ-1-53044089
openfun_canonical_filename
TIQ-1-53044089.xml
openfun_record_date
20210412
openfun_tender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tender?unit_id=3.47.1&job_number=1100309P02
openfun_unit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listbyunit?unit_id=3.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