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廠商名稱 | 狀態 | 投標金額 | 價差 |
|---|---|---|---|
| 春碩科技企業有限公司 | $ 265,000 | WINNER | |
| 鼎泰得有限公司 | 未得標 | -- | -- |
| 台灣格蘭登福股份有限公司 | 未得標 | $ 274,560 | +$ 9,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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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單位名稱 | 中央印製廠 |
| 機關代碼 | 3.47.1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32 - 幫浦, 壓縮機, 液壓與氣動引擎, 閥門及其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楊明晧 |
| 聯絡電話 | (02)22156789#173 |
| 機關代碼 | 3.47.1 |
| 單位名稱 | 中央印製廠 |
| 機關地址 |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
| 聯絡人 | 楊明晧 |
| 聯絡電話 | (02)22156789#173 |
| 傳真號碼 | (02)22142621 |
| 電子郵件信箱 | rex2826@mail.cepp.gov.tw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3/1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0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3/30 16:00 |
| 開標時間 | 106/03/31 09:30 |
| 開標地點 |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5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於決標日次日起算60 個日曆天(含)內完成交貨、安裝及測試。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二)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1. 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按期申報者為106年1-2月、按月申報者為106年2月)證明者,得以前一期(按期申報者為105 年11-12月、按月申報者為106年1月)之納稅證明代之。上述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 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繳稅證明文件者,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惟應提出依法令免申請相關文件之證明。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附件B)。投標廠商聲明書應加蓋廠商印章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未加蓋廠商印章或負責人印章或簽署者,資格標審查將判定為不合格。 (四)本案投標廠商須繳納押標金,相關規定詳本投標須知第二十點。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中央印製廠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3/30 16: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