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31D 已決標公告

國際土地政策研究訓練中心防火門採購案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決標日:110/08/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聯安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19,000
原始預算
$ 300,000
底價金額
$ 275,000
決標折數
79.6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機關代碼 3.4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29 - 其他預鑄金屬產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韋志
聯絡電話 (02)23126052
機關代碼 3.45
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
聯絡人 劉韋志
聯絡電話 (02)23126052
傳真號碼 (02)23110304
電子郵件信箱 LWD13145416888@mail.co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0/08/11
原公告日 110/08/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8/17 17:00
開標時間 110/08/18 10: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一樓113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一樓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會通知日起7日進場,並於進場之日起45日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合法立案的廠商,投標時應檢附的文件詳見附加說明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二、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依法設立證明證件:營業項目包括以下之一者:門窗安裝工程業(營業項目代碼E801020)、建材零售業(F21101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批發業(F117010)、耐火材料零售業(F220010)、耐火材料製造業(C901060)、耐火材料批發業(F120010)、保全業(I901011)、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業(IB0101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IF01010)【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各投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二)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或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以上(一)、(二)文件請提出影本並免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但必要時本會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蓋廠商及代表人印章方為有效)。 三、投標廠商之標價有下列情形之一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高於公告之預算者。 四、本案招標文件於110年8月10日更正為非壓縮檔案,招標文件內容無變動。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1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4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韋志
聯絡電話
(02)23126052
機關代碼
3.45
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
聯絡人
劉韋志
聯絡電話
(02)23126052
傳真號碼
(02)23110304
電子郵件信箱
LWD13145416888@mail.co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0/08/11
原公告日
110/08/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8/17 17:00
開標時間
110/08/18 10: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一樓113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一樓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會通知日起7日進場,並於進場之日起45日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合法立案的廠商,投標時應檢附的文件詳見附加說明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二、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依法設立證明證件:營業項目包括以下之一者:門窗安裝工程業(營業項目代碼E801020)、建材零售業(F21101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批發業(F117010)、耐火材料零售業(F220010)、耐火材料製造業(C901060)、耐火材料批發業(F120010)、保全業(I901011)、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業(IB0101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IF01010)【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各投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二)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或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以上(一)、(二)文件請提出影本並免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但必要時本會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蓋廠商及代表人印章方為有效)。 三、投標廠商之標價有下列情形之一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高於公告之預算者。 四、本案招標文件於110年8月10日更正為非壓縮檔案,招標文件內容無變動。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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