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09G 已決標公告

106-107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東區分署宜蘭地區各項物資汽車運送作業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威揚貨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692,320
原始預算
$ 19,000,000
底價金額
$ 14,774,400
決標折數
99.4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東區分署
機關代碼 3.45.7.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羅國倫
聯絡電話 (03)9324401#207
機關代碼 3.45.7.4
單位名稱 宜蘭辦事處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二段163號
聯絡人 羅國倫
聯絡電話 (03)9324401#207
傳真號碼 (03)9351102
電子郵件信箱 arran0517@ms2.foo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向得標廠商依原履約條件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其擴充金額上限為預算金額與決標金額之差額,時間為原契約履約期限加三個月(至108年3月31日止)。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12 17:00
開標時間 105/12/13 10:00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二段163號(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二段16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 (2)廠商信用證明(詳投標須知)。 (3)納稅證明(詳投標須知)。 (4)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採購案為第一次公開招標,取得三家以上符合廠商資格摘要且有合法登記設立並依法納稅之廠商。 2.履約地點:宜蘭地區及機關所指定外縣市地區。 3.本採購案履約所需之全部必要資料,廠商應自行詳閱招標文件內容。 4.本案所需經費尚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倘未獲立法院通過,或經部份刪減或經凍結,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其中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並不包括所失利益在內。另契約執行存續期間如因政策變更、機關縮編、裁撤或行政措施更改以致未能繼續辦理本項業務時,則依廠商實際服務期間核實付款。 5.餘詳如招標文件。
特別注意事項 (1)本案資料請密封郵遞寄出,並於105年12月12日17時00分整截止收件前,寄達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二段163號;或親自送達本分署宜蘭辦事處收發室簽收為準,投標廠商應自行估計標封寄達時間,逾時無效。 (2)投標文件外標封應載明採購案號、採購名稱、收件人地址、收件人全銜、廠商名稱、地址及聯絡電話。 (3)請詳閱本案招標文件內容,並依政府採購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東區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45.7.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羅國倫
聯絡電話
(03)9324401#207
機關代碼
3.45.7.4
單位名稱
宜蘭辦事處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二段163號
聯絡人
羅國倫
聯絡電話
(03)9324401#207
傳真號碼
(03)9351102
電子郵件信箱
arran0517@ms2.foo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向得標廠商依原履約條件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其擴充金額上限為預算金額與決標金額之差額,時間為原契約履約期限加三個月(至108年3月31日止)。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12 17:00
開標時間
105/12/13 10:00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二段163號(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二段16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 (2)廠商信用證明(詳投標須知)。 (3)納稅證明(詳投標須知)。 (4)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採購案為第一次公開招標,取得三家以上符合廠商資格摘要且有合法登記設立並依法納稅之廠商。 2.履約地點:宜蘭地區及機關所指定外縣市地區。 3.本採購案履約所需之全部必要資料,廠商應自行詳閱招標文件內容。 4.本案所需經費尚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倘未獲立法院通過,或經部份刪減或經凍結,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其中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並不包括所失利益在內。另契約執行存續期間如因政策變更、機關縮編、裁撤或行政措施更改以致未能繼續辦理本項業務時,則依廠商實際服務期間核實付款。 5.餘詳如招標文件。
特別注意事項
(1)本案資料請密封郵遞寄出,並於105年12月12日17時00分整截止收件前,寄達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二段163號;或親自送達本分署宜蘭辦事處收發室簽收為準,投標廠商應自行估計標封寄達時間,逾時無效。 (2)投標文件外標封應載明採購案號、採購名稱、收件人地址、收件人全銜、廠商名稱、地址及聯絡電話。 (3)請詳閱本案招標文件內容,並依政府採購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東區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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