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東區分署臺東辦事處
電子郵件信箱
lung@ms2.food.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分署臺東辦事處一樓會議室(950臺東縣臺東市大同路67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分署臺東辦事處收發(950臺東縣臺東市大同路67號)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
(一)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
(二)投標廠商須為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以上之廠商。
(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鑑章):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2.納稅證明文件。
3.廠商信用證明。
4.相關公會有效之會員證明文件。
5.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
6.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7.「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8.押標金(投標標價5%)。
9.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10.包商估價單及單價分析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案為第一次上網公開招標。
(二)依招標期限標準第9條:依本法(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規定辦理電子領標並於招標公告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三日。故本案等標期為11日,投標截止日為105年9月1日17時00分。
(三)開標時未派員者視為放棄減(比)價權利。
(四)開標當天如遇天災(如颱風、水災等,依上級機關發佈停止上班為準),順延於本分署次一上班日開標。
(五)本採購案履約所需之全部必要資料,廠商應自行詳閱招標文件內容。
(六)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信箱(檢舉電話02-29177777;檢舉地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法務部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電話:03-8338888;檢舉地址: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
特別注意事項
投標文件應置於不透明之信封或容器內,以漿糊、膠水、膠帶、訂書針、繩索或其他類似材料封裝,並應載明採購案號、採購名稱、收件人地址、收件人全銜、廠商名稱、地址及聯絡電話(可用招標文件所提供之外信封標籤)。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東區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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