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701臺南市東區台南市東門路一段三二0號
電子郵件信箱
tnfdclc@ms2.food.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得於經費使用達預算金額80%,或110年10月31日前,依本契約價格及條件提出續約,經機關評估本案於廠商提出續約前,廠商履約情形良好,得同意續約,且依採購法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釋,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之相關續約及契約變更,免召開議價會議。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肆佰玖拾萬元整,其擴充期間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預算經費用罄為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台南市東門路一段三二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台南市東門路一段三二0號
廠商資格摘要
1.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
2.廠商信用之證明
3.納稅證明
4.廠商聲明書
5.押標金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南區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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